1. 停止作业 作业现场出现事故征兆,发生人员停机或告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
2. 人员疏散 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应呼叫现场现场和附近场所作业人员紧急疏散,各岗位人员就近向安全出口依次疏散,撤离现场;本单位事故报告电话:
3. 扑救火灾 使用消防砂或其他的灭火器材扑救火灾;铝镁合金粉尘严禁使用泡沫,水,干粉等灭火剂;有爆炸危险的,应当人员先行撤离,报告110,由专业应急队伍处置;
4. 事故报告 安全主任接报后,应进行现场侦察,向当地消防或应急机构报告;向主要负责人和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 人员急救 有受伤人员应立即组织车辆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有窒息人员应立即组织心肺复苏术。
6. 灾后恢复 事故受控制后,恢复现场秩序,安全主任,现场安全责任人配合事故调查,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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