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质中毒的发生必须具备某些条件:生产环境中存在某种有毒化学物质,而且,这种化学物质要达到可导致人中毒的浓度或数量,生产者必须接触一定的时间且吸收了达到或超过中毒量的有毒物质。所以,职业中毒的发生实际上是有毒物质、生产环境及劳动者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只要切断三者之间的联系,职业中毒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在预防毒物中毒危害时,应按照源头消除毒物、降低毒物浓度、加强个人防护三方面制定预防措施。
消除有毒物质
尽可能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原辅材料代替有毒、高毒的工艺和原辅材料,是最理想的措施。例如:循环水杀菌、消毒剂采用二氧化氯代替氯,从根本上消除了氯气中毒的工作环境。当然完全做到消除有毒物质比较困难,但是这一条应作为我们优先考虑的防护措施。
降低有毒物质浓度
当消除毒物有困难时,应尽可能降低有毒物质的浓度,使之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之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生产装置应密闭化、管道化,尽可能实现负压生产,防止有毒物质泄漏、外溢。设备尽可能自动化,过程控制采用DCS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及管理。物料的加工、储存、输送过程均采用密闭的方式,设备以及管线之间的连接处均采取相应的密封措施,防止介质泄漏。采集含有高毒物质的样品时,应使用密闭采样器,最大程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
2)通风排毒。设置必要的机械通风排毒、净化装置,防止毒物逸散。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当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生产装置采用露天布置,通过自然通风使有毒物质能够迅速稀释扩散。生产布局合理,有毒作业场所和无毒作业场所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4)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中毒事故发生。如对可能发生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必要的事故通风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和风向标;在易发生毒物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地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在有毒物质的作业环境中,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等。
5)当操作人员失误或者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联锁装置终止中毒事件的发生。
6)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要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等等。
加强个体防护
做好个体防护是预防毒物危害很重要的一项措施,是防止毒物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防护服装、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一方面可防止腐蚀性毒物对皮肤、黏膜的直接损害,另一方面也可防止毒物经皮肤黏膜吸收;呼吸防护用品则可防止毒物通过呼吸系统侵入人体。
1)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适量适用的防护器材,并制定使用管理规定。
2)在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根据毒物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
3)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巡检、排凝、仪表调校、采样、切水等作业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两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如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污水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等设备上作业时,必须佩戴适用的空气呼吸器,作业时应有人监护。
4)进入硫磺回收装置、污水汽提装置、火炬装置、酸性气管线沿途区域、轻烃回收脱丁烷塔顶酸性水、轻烃回收单元干气管线、催化、加氢酸性水罐等极度危险区域时须有监护人员陪同,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等报警仪。
5)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隔离、置换、吹扫,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的要求,防止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6)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结束作业时,使用过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7)在有毒物质的作业环境中,应根据毒物的特点和毒性,配置急救箱。
此外,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护,使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