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防护用品等个人防护用品(PPE)不同于普通产品,产业的发展既要顺应市场竞争的规律,也要满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特殊要求。只有如此,才能在控制职业病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呼吸防护用品在职业病防控中如要发挥作用,涉及六方面力量,包括PPE制造商、雇主、劳动者、政府、职业卫生专业人士及学术界。
PPE制造商在设计、制造产品时,必须确保产品有基本的防护功效。这一点会受到政府监管,即通过制定产品标准,开展产品检测或认证,确保产品具有基本的防护性能。另外,PPE制造商也要保持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关注技术进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并满足职业卫生法规提出的更高要求。
雇主从市场上选购PPE,供劳动者免费使用,雇主有义务确保选择的产品合格,并得到正确的应用,有效保护劳动者。这一点也受到政府监管,即通过建立规范的呼吸保护计划,规范呼吸防护用品选择、使用和维护的程序与方法,并要求雇主依照执行,落实保护劳动者的主体责任。
在这其中,职业卫生专业人士和学术界是一股特殊的力量,他们不仅可以帮助雇主设计和改进工艺过程,降低职业危害水平,也可以在正确应用防护技术,选择有效、适用的PPE方面,向雇主和劳动者提供帮助,促使雇主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这些特殊的力量也可以帮助制造商加深理解防护技术在控制职业危害方面的发展方向和需求,参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效果的调查研究,从中获取的新知识和新信息又使他们有能力帮助和影响政府,将防护产品标准或职业卫生法规更加合理定位,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保护水平。
如果能够建立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就会促进各方面力量的合作共进,实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共同目标。但如果缺少协调、促进的机制,在控制职业病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三大重要环节确保有效
建立科学的呼吸防护产品标准、依据标准检测产品和依法监督正确选用呼吸防护用品,是确保呼吸防护用品能够有效控制职业病的三个重要环节。
在呼吸防护产品标准环节,欧美国家虽然一直保持着技术研发的领先地位,但其他国家可以采用拿来主义,如目前韩国、印度和巴西的产品标准都直接采纳欧洲标准。但是,随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呼吸器全套标准的制定接近尾声,未来欧洲标准最终会被ISO标准取代,这将引导全世界的标准趋于统一。各个国家在本国标准的制定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的参与度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欧美表现最积极,巴西、韩国居中,印度问题最突出,主要是由于印度各界对标准的关注度普遍不高造成的。
在产品检测认证环节,这些国家和地区一致采取了由政府主导的强制认证的策略,然而实际效果差异明显。由于印度缺少熟练掌握检测技术的人才和对监督执法的投入,市场上对符合标准的产品的认同和应用度很低;巴西政府对产品的认证很重视,但在市场监督环节还有不足;美国和韩国虽然对产品认证检测非常严格,但政府只建立了独一无二的实验室,其他力量参与度较低;欧洲共有十几个检测机构,各国对符合欧标产品的认可度极高。
最后一个环节,即通过立法,监督雇主制定书面的呼吸保护计划,确保为劳动者提供适合佩戴的、防护水平高于危害水平的、并能够得到正确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这是保障合格的产品最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率先于1998年发布了呼吸保护标准(CFR1910.134),对呼吸保护计划的制定有非常系统的规定,在各行各业(包括学校、医院和研究机构)强制执行,是OSHA监督执法官在现场监督执法的重点。即使如此,美国目前也只有30%~50%的作业场所的呼吸防护用品得到了正确的选用,主要因为中小企业职业卫生知识不普及。相比较而言,英国和北欧一些国家对呼吸防护用品选用的立法和监督都是比较严格的,这和当地经济发展和大众的安全卫生意识密切相关。韩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KOSHA)通过立法,强制监督企业执行KOSHA《呼吸防护用品选用指南》。巴西通过立法和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8664-2002),建立了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规则,但由于没有得到强制执行,企业对呼吸防护用品正确选用的认识不足,做法也不统一,因此不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甚至不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现象还相当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