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本单位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并在高温高湿季节启动实施,掌握突发职业性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是企业做好职业性中暑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
湿热炎夏的来临,伴随而来的是企业生产一线员工职业性中暑的易发与高发。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了解并掌握突发职业性中暑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夏季企业做好职业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
完善本单位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在夏季三伏来临之前,企业安技部门应当提前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及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还有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在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时,企业安技部门不能仅仅靠照搬照抄上述文件标准,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作业人员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各作业现场的高温高湿环境与通风情况等实际,来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的实施
企业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应主要包括: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部分规定。
在高温中暑气象等级方面,应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素,结合本地区气候背景资料、高温持续时间,以及各作业场所高温高湿环境的监测数据、劳动条件与高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4个等级。
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方面,参考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制定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将预警分为4级。一级预警(红色预警)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企业在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时,除了应依据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联合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本单位各作业场所高温高湿环境监测,各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分级,各作业场所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具体情况,进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在保障措施方面,安技部门应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协调企业分管人、财、物,以及生产与维修等职能部门,做好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为高温中暑的预防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职业性中暑的现场处置
现场初步判断
人体在正常生理情况下,机体的产热与散热两个过程总是维持着动态平衡,以使体温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职业性中暑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高温、高湿与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机体内的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出现紊乱,而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的一系列损害的结果。当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4℃时,作业人员就有可能发生中暑;有时虽然作业环境温度未超过34℃,但湿度高达60﹪时也极易发生中暑。中暑的发生又与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因素有关,也与个体健康状况有关。
卫生部发布的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规定,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该标准还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及分级标准划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其中,轻症中暑包括中暑先兆(观察对象);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包括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3型。重症中暑发生时,一般都以单一类型出现,有时亦可几种类型同时并存。
中暑先兆(观察对象)的症状为:作业人员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轻症中暑主要症状为:中暑先兆的症状进一步加重,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
重症中暑中的热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是重症中暑中最严重的。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是由于作业人员在高温作业时,因大量出汗导致体内的水、盐大量损失致使肌痉挛。其特点是有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一般发生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体弱或年岁大或有心血管疾病的人群中,其特点是起病迅速,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现场应急处置
对于先兆中暑患者或轻症中暑患者的现场处理原则是,首先应迅速将其移离高温场所,松解衣扣,放置荫凉处休息;如果患者清醒,无恶心、呕吐,应补充含盐的清凉饮料,如有头晕、恶心、呕吐或腹泻者,可服用藿香正气水(或胶囊)。轻症中暑患者经上述现场处理,一般多在30min至数小时即症状减轻并逐渐好转,休息1~2天即可康复;如上述患者伴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或怀孕,或年岁大一些,在进行上述现场处理措施的同时,应转入附近有条件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与治疗。
需注意的是,对于轻症中暑包括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患者的现场处置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患者经上述现场处理自觉症状稍有缓解,就又立即安排其回到作业场所进行高温作业,这是现场处置的误区。因为如此处理,有些患者会进一步向重症中暑方向发展。
对于重症中暑患者的现场处理原则是,应迅速用救护车转入附近有条件的医院抢救。在等候救援期间,如果现场有条件,治疗原则是降低患者过高的体温,措施分为物理降温与药物降温;纠正其体内水与电解质紊乱和促进酸碱平衡,积极防止其休克、脑水肿等。
需注意的是,热射病患者的预后很危险,如果抢救不及时,死亡率可以高达5%~30%。在现场等候救护车救援期间,可采取的物理降温措施有:在有空调的房间内或在荫凉处,用冰水或酒精或井水擦拭患者全身、头部及颈部与腹股沟部动脉血管分布区,放置冰袋,并扇风;必要时可将患者半卧位放在15℃~16℃水中浸浴,同时按摩其四肢及胸腹部,见其皮肤擦红为止,还应注意其呼吸及脉搏,如患者体温降至37~38℃(肛温),即可停止浸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