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统计局、气象局、银保监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林草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铁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对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1月份,我国自然灾害以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风雹、森林草原火灾等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42.2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2.5万人次;倒塌房屋34间,损坏房屋10.5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5.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7.4亿元。
1月份全国自然灾害主要特点有:
一、低温雨雪冰冻影响中东部地区,灾害损失相对较轻
1月份,我国中东部地区接连遭遇两次大范围雨雪天气过程,其中,20日–24日雨雪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降水相态复杂,北方以雪为主,南方以雨为主,造成河南、山西局地发生零星雪灾,部分农业大棚受损;25日–29日,中东部地区出现第二轮雨雪天气过程,影响范围较广、强度较强,雨雪中心偏南,河南、湖北、安徽、湖南等地出现大到暴雪,贵州、湖南局地出现冻雨,本次降雪对缓解南方部分地区旱情、促进农业生产较为有利,但对城市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等带来不利影响。
二、地震活动偏强,青海云南发生强震
1月份,我国大陆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5次,其中6.0至6.9级1次,5.0至5.9级4次,地震强度偏强。1月2日,云南宁蒗县发生5.5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是近年来云南震源较浅的地震,造成宁蒗县4.5万人受灾,30人受伤,损坏房屋8600余间,部分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1月8日,青海门源县发生6.9级地震,震中位于青海、甘肃两省交界处,此后又发生5.1级、5.2 级强余震,地震共造成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4省(区)17.1万人受灾,10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1.4万人,损坏房屋9.5万间,兰新高铁隧道群发生局部塌方、铁轨变形、桥梁倾斜,局地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是1月份损失最重的自然灾害。此外,1月23日青海德令哈市发生5.8级地震,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华南部分地区冬春连旱,森林草原火灾形势平稳
1月份,全国土壤墒情总体适宜,西北东部、华北北部、西南中部等局部地区土壤中度以上缺墒,广东、福建、云南、广西出现局地旱情。据水利部门统计,当前全国6920座重点水库蓄水总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成,部分地区蓄水偏少。广东省自2021年10月至今,降水量偏少2成,主要江河来水偏少3–7成,东江、韩江流域及粤东沿海地区出现旱情,部分地区供水压力较大,当地通过科学调度、应急引水、人工增雨、节水保水等措施积极应对,干旱未造成明显灾情,群众生活用水有保障。1月份,全国气象条件相对有利,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
四、西南局地发生风雹灾害,北方凌情稳定
1月份,受局地强对流天气影响,贵州、云南局地出现零星风雹灾害。1月4日,贵州安顺、贵阳等地风雹灾害造成部分蔬菜、林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1月19日,云南玉溪、西双版纳等地风雹灾害造成部分经济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此外,当前黄河封河和凌情平稳,东北地区处于稳定封河期,暂未造成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