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火灾隐患,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近日,云南省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体育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通知》明确,专项检查组要面向全市各级各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门面房或校舍无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贮存;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为重点整治目标,切实将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通知》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教育体育部门要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类场所安全防范长效机制构建中,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全力维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消防安全。要全面动员部署,推动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要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整改的同时,要书面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挂牌整治;要严格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对拒不整改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处罚、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提出,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消防救援机构、教育体育部门积极指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电视、广播、网站等宣传阵地,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教育单位专题教育和公益宣传的内容,纳入教育场所年度教学计划,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