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堤的尺寸设计,就是要确定防火堤的长(L)、宽(W)、高(H)的实际数值。总的要求是符合有效容积要求即可,这个问题貌似简单,实际上很多问题值得推敲。
1. 防火堤的高度(H):
《建规》的规定是1.0m≤H≤1.6m;《石规》的规定是1.0m≤H≤2.2m;两者不尽一致,笔者认为应该采用《建规》的规定。我国消防队员的平均身高在1.7m左右,1.6m已是消防队员平视的极限高度,为使灭火人员易于观察防火堤内的情况,应当控制防火堤的高度在1.6m左右,这时计算高度Hj=1.6-0.2=1.4m。
有时候,由于受用地面积限制,不得不收缩防火堤长(L)、宽(W)尺寸,迫使防火堤高度(H)超过1.6m时,如何处置?笔者建议在设计时降低防火堤内的地坪标高,这样既提高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又无需扩大防火堤面积。这种做法不但加强了防火堤的结构稳定,而且还使防火堤外的消防车道也构成第二道防火堤,提高储罐区的安全系数。
对于储存量在数十万立方米的大型储罐区,这种方法尤其值得推荐,其积极意义十分显著。
2. 防火堤的长(L)、宽(W):
据上所述,防火堤的高度在1.0m-1.6m之间选择一个合适数据后,就可以根据防火堤的有效容积经计算确定防火堤的长与宽尺寸。同时,在确定防火堤的长与宽以及防火堤本身的截面尺寸时,还应综合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①防火堤内坡基脚线至立式罐的距离不应小于罐高的一半,至卧式罐的距离不应小于3m;②防火堤外坡基脚线至消防车道的间距宜为5m,至其他建构筑物不应小于10m,或执行其他规范另有规定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