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纤维的基本特点
化学纤维包括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人造纤维的安全性质与棉花相同,但静电的产生和积聚性能高于棉花,自燃点一般都在420℃左右。合成纤维本质上属于有机化工产品,遇有明火时先融熔后燃烧,在高温下燃烧非常猛烈。其中腈纶没有明显的熔点,但先软化、分解,生成着火的熔滴,加速了燃烧和蔓延。所以化纤品库房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设施,以保证储存安全。
二、安全技术要求
(一)包装和堆垛安全技术要求
因化学纤维具有自然和可燃的特性(人造纤维的自燃点420℃,氧指数19.7%;合成纤维的自燃点为450—570%,氧指数除氯纶、锦纶及涤纶稍高外,其他如醋酸纤维、维纶、脂纶及丙纶都较低),星星之火即可酿成火灾,而且扑救的难度也大。因此,在包装和堆垛时要求不能野蛮装卸,以防止因摩擦和静电等原因产生火花,形成灾难。混纺的化纤产品有阴燃的性能,堆垛时应做到便于检查、隔离和疏散。
(二)露天堆场安全技术要求
在化纤产品的堆场,要有防止化学纤维遇外来火星引起燃烧的措施,同时要防止雷击起火。化学纤维的吸水性能虽然比天然纤维低,但受潮后,由于菌类影响也会变色长霉,因此必须有防止雨水和受潮霉变的措施。
三、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
(一)库房安全技术要求
(1)化学纤维不论是原料或织成品都属可燃物质。库房建设和设备配备,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范的要求。
(2)库内照明灯具要加保护套罩,电线宜暗线布置。动力线应设在室外,如使用天车和机械吊运设备时,电源可由胶皮套管电缆引入,但库内电线、电缆均不应有接头,插座、开关应设在室外,并有防雨防潮设施。灯具应布置在通道上方,必须布置在垛架上方时,距货垛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应大于1m。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状况和绝缘性能,如发现异常和老化现象时要及时更换。
(3)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都要加金属防护罩,吊具吊钩应采用碰击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
(4)高翻窗、通风孔、拔风筒、风帽等孔口,应有防止雨、雪、鸟虫、蚁、鼠、蛇等进入的措施,一般除加金属网、栏外,还应加装金属纱窗。
(5)库房应设可靠的防雷接地设施,接地极应离开外墙3al以上。
(6)应在库房内便于取放的墙及柱上安放灭火用具及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手提或推车式灭火器,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7)重要的、大型的化纤仓库应按规范要求设火灾探测器并自动报警。
(8)库房的垛座要求隔栅,平台应坚固稳定,垛座与墙的距离不宜小于0.5m,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
(9)库区内的安全隔离地带,不宜种植草本植物,不堆放易燃和可燃物体。
(10)库房内不宜设休息室和办公室,如必须设立时,应用防火墙隔离,并单独设置门窗。
(二)包装和堆垛安全技术要求
(1)包装用料应尽量选用熔点和氧指数较高的材料作外皮,用含碳量低的金属作捆扎物。
(2)吊装、搬运时,要防止吊钩、手钩、水泥地面与捆扎箍带相互碰击产生火花。也不应拖拉搬运,以免摩擦起火。
(3)堆垛和库存必须分类、限量,码放整齐、牢固,防止倾倒压墙、压柱。
(4)垛高距棚顶距离不应小于0.5m,并不得超过横梁。
(5)化纤原料或成品入库时,必须包装完整,标志清晰。散包要重新捆扎或专门存放。
(6)对物理性能相互有抵触的化纤原料或成品,应严格分开堆放。对灭火剂要求不同的物品也应分别存放。
(7)物品搬运时,电瓶电路不得产生火花并应有隔离设施;柴油叉车要装好火花熄灭器,物品漏撒时应不能落在排气管上,否则不准叉车作业。
(三)露天堆放安全技术要求
(1)堆放场四周有围栏和排水沟,地面有一定的坡度,不积水。
(2)总储量超过1删t时,应分设堆场。不同类别的化纤产品应分开堆放。
(3)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高不宜超过5m,垛与垛之间的通道不小于4m。
(4)为防止飞溅火花落人垛内,应设苫布。苫布不可用金属丝绑扎,以免雷击时产生感应电流。
(5)堆放场应设防雷设备,并使整个堆场都处于防雷设施保护范围内。
(6)露天堆场要配置足够的消防用水和灭火剂。要清除堆场周围的枯草,并确保通往堆场的道路通行无阻。
(四)保管安全技术规则
(1)要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杜绝一切外来火源。
(2)工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使用碰击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上岗作业。
(3)在库区和堆场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吊运车、叉车等必须装有防止喷火或防止打
出火花的装置。内燃机车辆的排气筒,要戴防护隔离套,以防止漏撒化纤产品飘落在高温排气筒上。
(4)至少在半年时间内检查1次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完好程度,测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日必须检查1次化纤产品储存情况:其中包括检查堆垛有无倾斜、产品的堆积温度、库房温度和湿度、窗孔的防护情况、不使用的电源是否断开、消防水源是否渗漏、灭火器材是否整齐直立并在原来位置等。
(6)出入库必须认真核对货单,必须分类分批,杜绝混储混运、错收错发。
(7)凡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品,不得入库;不准在库内分装打包。
(8)应视天气情况及时开启和关闭门窗,通风换气,防止雨雪进入库房。
(9)运送化纤产品的车辆船舶,要做好火源管理以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破损、丢失、燃烧、变质等事故发生。船舶装卸完毕后要及时清除漏撒产品。
(10)运送化纤产品的专用车辆、船舶要按规范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制定出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