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在工业企业中是普遍存在而又不可缺少的非生产设施。它将企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经过污水净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或回收利用。因废水中含有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固体物质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火灾危险性极大,如果忽视了防火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到位,一旦遇到各种点火源,就会产生爆炸。因此,污水处理系统和防火工作应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面笔者就如何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火灾的预防谈点浅见;
污水处理系统的火灾危险性
污水处理,在企业中是最后一道工序,往往是企业领导和员工不太注意的地方,因而消防安全也常常被忽视。由于工业企业生产的废水中含有易燃液体或溶解的可燃气体,在一定条件下,会在下水道、澄清池等净化设施中形成空气爆炸性混合物,遇到各种点火源(如清理和检修系统设施时产生的高热割焊火花、烟头等)就会发生爆炸。1997年5月4日上午,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处理车间一级处理调节池上,因该厂下属工程队3名施工人员,置厂规于不顾,不办动火手续用焊枪焊接管子时,由于电焊熔珠引燃污水调节池回槽内可燃物质而发生爆炸,造成7名消防队员、5名工人不幸身亡。相隔18天,苏州市化工农药集团农药车间废水澄清槽顶上,两名工人动火用气割枪校正污水进水法兰时,引起槽内可燃气爆炸,两名工人当场死亡。
在污水处理系统中,除了易产生爆炸性气体或蒸汽混合物外,在一定的条件下,排入净化处理系统中的物质互相作用,还会产生其它固态或液态的易燃、易爆产物。例如,从工艺设备排出的冲洗物和洗涤水中,冲洗地面的污水中往往含有互相接触反应,生成具有特殊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这些物质进入定期排水的下水道、净化处理设施后,会积聚在井壁、管壁上成为干料,而构成爆炸危险,也会通过剧烈的反应或结晶而造成易爆产物的爆炸。
预防污水处理系统火灾的对策
一、为了防止污水处理系统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不允许将温度高于40℃的污水排入下水道,以免溶于水中的可燃气体发生解析和污水中的易燃液体剧烈气化。而且保持控制污水中的仪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二、对净化装置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和等级,采用相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三、对进入澄清槽的污水,应经常分析测定易燃液体和气体的含量,如果含量过高,应自动停止往下水道排放污水。对含有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污水澄清槽,必须设置能自动保持氮气压力稳定的专用管线,以及两个液封装置:一个在澄清槽内气体空压力下降时能自动充入氮气,另一个在压力上升时能排入混合气,从而有效地预防澄清槽爆炸。
四、凡是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工业企业,必须以消防重点部位来加强管理,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对付突发事件。
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防火责任人,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同时,加强对职工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防火意识,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度,控制外界各种点火源。因生产检修确需动火,必须由使用部门申请,经职能部门审批,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操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