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中毒、防窒息
1.汽油和某些化工产品具有较大毒性,其它石油产品也能引起神经麻痹失去知觉,甚至使人窒息。为了防止清洗作业人员中毒,必须做到:
①、任何浓度条件下进入含毒化石油化工储罐内进行清洗作业的人员,必须内着白色衣裤,外着整体防护服,对全身进行保护后作业。为避免有毒介质和油泥与皮肤接触。不准使用橡胶手套和长靴,如没有聚氨乙烯长靴时,应穿白色长袜再穿长胶靴。
②、任何条件下,特别是油气浓度为该油品爆炸下限4℅-40℅时,进入含毒罐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每次作业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时每个工作日最多重复作业6次,相互间隔不少于一小时。
1.隔离式防毒面具,应选择罐外空气呼吸。呼吸管内径一般要大于20mm,长度不少于20m。
2.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大小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技术规定。呼吸软管内外壁表面不应被油类污染,不得使用橡胶质呼吸供气软管,应选择聚氯乙烯或尼龙等制成的软管。
3.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其他机具设备每次使用后,必须擦拭干净,专管、专用,。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检查。
4.清洗人员作业前严禁饮酒。
5.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应在指定地点洗澡更衣,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洗净脸和手并刷牙漱口,然后就餐。
6.作业场所应备有急救箱,并有专人值守。
7.因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上升超标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进行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节 防火、防爆
1.当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20%时,其35㎡范围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洗作业时必须做到:
⑴、引入现场的电气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和安全规范。
⑵、现场严防铁器撞击。
⑶、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必要时应暂停油品的收发、转运等作业。
2.禁止在雷雨天(低气压)或风力在5级以上的天气进行油罐清洗作业。
3.电气及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离作业油罐35m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4.油气浓度的测试及清洗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氧气呼吸器。
5.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处配置好适当的消防器材,现场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节 防静电
1.清洗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入罐(塔、槽)作业时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
2.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20%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禁止使用喷射蒸气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或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3.引入油罐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分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做好接地。
4.通风机械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对丙B类油品可不考虑防静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