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迅猛发展,配套修建的加油、加气站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城乡各地。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很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消防安全工作有很高的要求。2007年11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浦三路口,一处正在施工的中石油加油站发生爆炸,造成2名加油站工人和2名路人死亡,40人受伤。爆炸原因已经查明,是加油站停业检修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在未对与管道相通的2号储气罐进行有效安全隔离的情况下,用压缩空气对管道实施气密性试验,导致储气罐内未经清洗置换的液化石油气与压缩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
加油站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
1.埋地油罐不设固定装置
有的加油站将油罐直埋地下,不设固定装置,有的直埋地面水位以下,夏季遇长期雨天,油罐四周就会积满雨水。水有强大浮力,油罐可能浮起,将与其连接的管道拉断,使油罐变形,造成跑油甚至火灾事故。
2.油罐通气管管口没有安装阻火器
加油站的埋地油罐与油库的地上油罐不同,埋地油罐内气体空间的昼夜温差不大,不会产生小呼吸,而大呼吸时呼吸阀对减少油品损耗不起作用,安上呼吸阀反而增加了卸油阻力,延长卸油时间,故不必安装呼吸阀。但为了防止外面的火源引入油罐内,造成事故,通气管口必须按规定安装阻火器。
3.油罐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
如果油罐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必然需要安装量油孔、闸阀和法兰等附件,这些附件有可能成为爆炸危险性气体的释放源。泄漏和喷溅式卸油管挥发的油气,会由于通风不良积聚在室内,人员进入容易中毒,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采用喷溅式卸油,油气积聚在室内无法扩散,遇火花会发生爆炸。因此,加油站油罐的安装必须为直埋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
4.违规使用明火、电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油罐与明火的距离是:一级加油站30m;二级加油站25m;三级加油站17.5m。但是,一些加油站的营业室、值班室与油罐的距离达不到安全规定,营业室和值班室内有吸烟、用明火做饭、使用电炉等现象,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5.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
有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开关不符合防爆要求,进线口不密封,有的加油机线路型号不符合规定,油气浸蚀会使电缆外皮脱落,造成短路,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