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气处理过程中,油气是客观存在的,油气的泄漏有 时是难以彻底杜绝的,泄漏的油气一旦遇到火源就会燃烧爆 炸。因而,对油气处理与加工装置控制和消除火源是防火防 爆的主要措施。
能够引起灾害的火源有:明火、摩擦、撞击火花、自燃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火花等。
明火包括装置运行期间必须的明火加热设备,如:加热 炉等,这些明火设备应与油气处理设备分开布置,保证一定 的安全距离。一般应布置在装置边缘地带,并位于装置区的 全年最低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女口果有条件,对油气加热尽量 避免用明火,可采用蒸汽、导热油等热媒加热。
装置生产中临时维修及正常停车检修都离不开焊接和切 割,这也会产生火花,焊接和切割飞散的火花及金属融化的 炽热流体温度高达1500℃~20eO℃,高空作业时易于飞溅。 因此必须注意:用火必须首先经过严格审批,输送、储存油 气等易燃物的管线、设备、容器等动火前必须将物料倒空, 进行彻底吹扫置换,使可燃气体含量合乎要求。人员进入检 修的容器含氧量高于18%(体积比);可能积存油气的管沟、 下水道等也要清理吹扫干净,并用非燃烧材料封严。必要时 对动火设备进行遮挡,防止火花、焊渣飞溅;气焊作业时, 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安全地点;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 器材,动火现场要有人监护;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 有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接地线。进入装置区的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排烟管应加装防火罩,而且要严格检查密封性。厂区内严禁吸烟,即使在动火现场也不允许。
铁器的互相撞击或金属的摩擦等都可能发生火灾。因此轴承应保持良好的润滑。在装置区应使用特制的防爆工具,在油气存在的地方尤其禁用镁和铝的合金工具,这是因为这类工具与锈铁撞击产生火花更易点燃可燃气体。当易燃介质在管道中流速过高时,管道中铁锈、焊渣等与介质一起流动,与管壁摩擦可能引起着火。因而管道中铁锈应彻底清除,并严格控制流速,尤其是可燃气体从管道或容器裂口处喷出时,流速不能过高,因为夹带的铁锈与器壁摩擦变为高温粒子,也可能引起火灾。在防爆危险区不能穿带钉子的鞋,危险场所(如液化气装瓶台等)应铺设不产生火花的地面。
一些可燃物(如油棉纱)等,本身内部可以产生热量,当热能逐渐积蓄使温度上升超过自燃点时就会自燃,因此这类物质不能堆积过多,应及时处理。如果原油和天然气中含有硫化氢,硫化氢会腐蚀金属管道、设备并产生硫化亚铁,干燥的硫化亚铁能迅速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而发热以至自燃。因此,必要时,应对原油和天然气进行脱硫处理。在检修设备打开前,应用惰性气体进行系统的彻底置换。装置中清出的硫化亚铁要用水润湿并及时运走埋人地下。
电气设备运行中电流产生的热量和电火花或电弧常常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油气处理装置中,为控制和消除电气火花应采取以下措施:在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电机、开关、照明等。当不得不安装非防爆电机、控制箱时,应采取正压通风等措施进行保护;非防爆的配电间、变电室等应按规定与危险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进入室内的电缆沟应封死;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不能超过允许值,电缆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检修时,临时装的可移动照明灯应为防爆型或隔爆型。
油品经管道输送时因摩擦将有大量静电产生,油品向容器内灌装时若采用上装法,油品落人罐内造成冲击喷溅也会产生静电。静电电荷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放电,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事故。油品罐装应尽量采用下装式,或将进料管插入液面以下,防止液体喷溅。消除静电应从防止静电产生和及时将产生的静电向大地泄漏两方面采取措施。对油气管道内的介质流速应加以控制,限制和避免静电产生和积累。流体流经过滤器时带电量将增加10—100倍,因此装油管线尽量少用过滤器,过滤器应装于远离灌装点的管路起端。油气处理的所有设备、容器、管线、装卸鹤管、汽车罐车、火车罐车等都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岗位操作人员也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雷击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是很多的,造成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雷击放电产生高达数万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可破坏发电机、输电线路、变配电设备,造成大面积停电,给建筑物、设备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引起油罐等发生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由于雷电造成的危害严重,油气处理和加工装置中的油罐区、液化气和轻烃区、生产装置的塔、构架、容器、变配电设施、高大建筑物等应按规定采取避雷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