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擦和冲击产生的火花,是石油化工生产中发生火灾爆 炸的原因之一。因此油泵、压缩机的轴承等转动部分,应有良好的润滑。工具和通风机上的风翼,应用钢、铝合率等有色金属制作或镀铜。在金属器搬运时,要防止撞击。
(2)电火花是引起易燃液体、气体着火、爆炸的一个主要着火源。当电路开启或切断时,当电气保险丝熔断时,以及电线发生短路时,均能产生电火花。灼热的电炉丝、电灯泡、红外线灯以及电器设备线路超负荷,均能发热引起火灾。所以具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和储罐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式电气动力设备。其他能产生火花,导致危险的电气设备,如电铃、电钟、电话等,应设在易燃易爆车间的外面。电线的绝缘要求不能受到生产过程产生的气体和蒸气的腐蚀,并要求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严禁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3)静电电荷生产的火花。静电是电解质相互摩擦、剥离或与金属摩擦生成的。如液体、气体沿导管流动,气体高速喷出,液体以喷淋状态进入容器中、橡胶浸炼涂布时,均能产生静电。防止静电起火的措施,主要是将设备、导管和容器安装可靠的接地设备,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液体在管内的流速不宜过大,一般要求不超过3~5米/秒。
(4)雷电产生火花。制造和储存爆炸品的厂房、仓库,有一定高度具有爆炸燃烧性的露天工艺装置,储油罐和储气罐;烟囱和水塔以及高层建筑等,均要安装相应的避雷装置。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器主要构件是受电器、引下线和接地极;防感应雷电的接地装置,是连续的环形电路,安装在厂房或设备四周。
(5)明火是造成石油化工火灾、爆炸的主要火源。所以,在化工生产厂房、装置、储罐区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如检修设备必须动火作业时,应经有关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后方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