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尤其足推广CNG汽车升格为政府行为之后,"以气代油"的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足在使川过程也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1.气瓶
1.1瓶阀上的安全泄压装置不该动作时动作了。
目前国内最大的两家车刚CNG钢瓶制造厂配用在瓶阀上的安全泄压装置都是爆破片-易熔塞组合式。一些城市相继多次发生过该泄压装置远未达到膜牌爆破压力(工作压力的5/3倍即33.3Mpa)甚至尚未达到工作压力,(即20Mpa),也远未达易熔塞的动温度(100C±5℃)就爆破动作了,造成瓶内CNG猛烈喷射,甚至引发了水险事故。虽经阀门厂多次改进,但尚未完全奏效。这是因为制造厂分别作的是常温下的耐压试验和常压下的耐压试验和常压下的耐温试验,而气瓶的实际使用条件是压力和温度这两个物理量同时作用在爆破片-易熔塞上的。理应按严于实际工冲的条件来进行试验,鉴于这个问题尚未见诸文章,特先提及,期望引起制造厂家重视,早日消除此隐患。
1.2容积残余变形率超标引发的问题
去年,某使川单位在当地送检的气瓶中,有几只出现了残余变形率超标(6%),而被判报废。制造厂提出,按照CBI3004-91"钢质无缝气瓶定期试验与评定",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6%时,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值小于设计壁厚的90%时,才予报废。但当地主管检测部门称,为了CNG汽车安全起见,只要发现该变形率超过6%,就立即报废,不必再作其它检验项目,那么,谁的意见更正确呢?
制造厂把上述几只气瓶又运回另一城市的有权检机构,进行复测,结果竟然是一只超标。这又应以谁为准呢?笔者深感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有必要委托一个权威机构对此类问题进行仲裁,使其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准确,让用户放心使用。
1.3检测周期
过去,根据JB/TBl4-89"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制造规范",我省绝大多数CNG汽车按每3年送检1次的规定行事。可是该标准现已作废,而GB17258一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这个新标准又未提及此事,于是,有的地方按法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将CNG气瓶(不分车用还是站用)检测周期改为2年,有的则按GBl3004-91标准,将CNG视为即非惰性又非腐蚀性气的其它气体,每3年检测1次。
据悉,意大利和前苏联CNG钢瓶的检测周期均为5午。根据我国的钢瓶制造水平,使用条件和10来年的使用实践,个人建议,该周期以前9年每3年1次,之后每2年1次为宜。车用瓶的压力等级和受压缩环次数毕竟均低于站用瓶,具检测周期应长于站用瓶。另方面,不能简单地认为检测;周期逾短就逾安全。过于频繁的检测,不仅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还可能影响气瓶的紧固性和气密性,增加其它方面的不安全因素,进而挫伤车主"油改气"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