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防止补口作业中事故的发生。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管道施工作业。
1.3 标准: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 补口方式
喷砂除锈、热缩带(套)补口。
3 一般安全规定
3.1 设备
(1)喷砂用空压机的操作和使用应符合设备的有关安全规定。
(2)喷砂枪及连接胶管、各种阀门及压力表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是否牌合格状态。
(3)砂子要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以防喷砂过程中发生事故。
(4)使用的燃气钢瓶应有质量检验标识,标识不清或超过检验期限的钢瓶不得使用。
(5)燃气钢瓶禁止倒置、曝晒和任何方式的加热。
3.2人员
(1)现场补口、补伤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应着劳动保护服装,戴好护目镜和耐热手套。
3.3 材料
(1)喷砂用的砂子要做好储存保管工作,防止雨淋和受潮。
(2)定期对补口、补伤材料的存储,补口、补伤工具及液化气钢瓶存放、使用方法、检查,补口、补伤材料的现场及时回收,防止环境污染。
(3)液化气钢瓶应将空瓶和饱瓶分开,并分别存放在通风阴凉处。
3.4 操作
(1) 操作过程中火焰喷枪、喷灯、喷砂头等不准对人。
(2) 喷砂设备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各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加热工具,如烤把、减压阀、胶管应为合格产品,每次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连接胶管应有预留长度,各连接节头应用专用的固定卡具固定,操作时应避免用力牵拉。
(5)在补口、补伤过程中,应及时回收废弃的工具、材料等污染物。
(6)补口、补伤作业人员在沟下作业前,应检查管沟有无塌方、凸出物、易落物等,未排除或无安全保护措施不得进入沟内作业。
3.5 材料和设备的拉运按照有关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