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车前接受装车现场人员的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装液操作。
2、装卸液体时系统管路及罐体内含氧量要≤2%。
3、进入任丘北部门站严禁烟火,不能携带香烟、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手机必须关机。
4、进入装置区必须劳保着装,严禁穿订铁钉的皮鞋及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装车区。
5、在装车区严禁使用黑色金属(铁器)敲打,以防产生火花,必要时可用木、橡胶或铜榔头等。
6、车辆进出北部门站必须按北部门站管理规定办理手续,经允许后方可进入,车辆必须遵守指定路线缓慢行驶。
7、车辆进入装置区必须携带防火帽。
8、车辆装液时必须熄火,停靠稳当,顶好防滑木,接好地线,不允许有装液作业时启动车辆或进行车辆检修。
9、司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其他生产区走动,不得随意操作和车辆无关的阀门。
10、如遇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装液作业。
11、车况良好,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包括阻火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真空阀、灭火器等)。
12、LNG罐箱装液不能超过安全液位(以地泵为主,液位计普遍不准。)其压力必须在允许范围内(加液前门站要求我们压力要排到0.35MPa左右)(≤0.1MPa),罐箱管路、阀门无泄漏。
13、车辆运行时,应保持匀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违章超车。
14、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搭乘其他人员,严禁吸烟。
15、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压力表读数接近安全阀排放值时,应将车开到人烟稀少、无流动人员、车辆,空旷无明火处,打开放空阀,进行排气卸压。
16、如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但如需要较长的时间或故障程度有可能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槽车转移到安全场地(人烟稀少、无流动人员、车辆,空旷无明火处),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17、槽车的停放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途中停车休息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18、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19、重车行驶应避开闹市区和人口稠密区。禁区行驶办理通行证,限速行驶,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仓库和人口稠密处。
20、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不得在烈日下长时间暴晒(卸液时 最好要求在阴凉通风处)。
21、槽车如长时间不用,应将罐内的液体放掉并保持余压(出车前 或者 会场后 必须检查车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