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为技改整合矿井,现生产系统为保留生产系统,待新井建设完成后关闭,服务年限较短(不超过7个月)。现有系统人员入、升井有少量巷道为回风巷行人,但如果投资建设专用回风井,将新掘250米全岩巷道,工期较长,待掘进完成后,矿已基本关闭,经济效益极低,价值不大,加之在回风行人段中段至两侧进风巷皆不足60米有风门连接,故暂不做专用回风巷,回风行人混用,为保证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为确实落实回风行人安全措施,矿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建海
副组长:张秋现 陈钬
成 员:夏平子 王 礼 路登富 许大聪 蒋先伟
二、技术要求:
1、在总回风巷口设置一瓦斯传感仪,当行人至此处时若瓦斯超限,严禁再前行,退回风门后,待瓦斯浓度降低后方能继续前进。
2、每班指派2名瓦捡员先行下井巡查回风行人段,确定无问题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职工入(升)井。
3、在回风行人段显眼处悬挂避灾路线牌。
4、行人回风巷严禁使用电器设备。
5、必须建立喷雾洒水防尘系统。在人员进入回风段口处安设喷雾装置形成水幕,水幕应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水幕安装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8m。
四、安全要求: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严禁拆开、敲打矿灯。
2)必须选用有煤安标志的电缆和机运设备,盘圈式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3)加强各种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矿灯的防爆检查,加强工作面各种设备管理,杜绝失火、失爆。
4)井下爆破器材的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严禁使用变质的炸药,防止拒爆燃烧。
5)井下严禁使用带静电的管路和零部件,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7)当工作面一氧化碳、瓦斯、氧气浓度及空气温度、水温等出现异常时,当班瓦检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要立即派瓦检员在现场监控,并按排工作面停止一切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撤人线路严禁进入回风行人段,沿主提升井升井。
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汇报制度,若瓦斯超限,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检身房,严禁人员下井。
四、避灾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