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防尘措施:
1)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运输巷、回风巷等井下作业地点,均设喷雾洒水装置。
2)同时加强对粉尘浓度的检测,以控制各产尘点的粉尘浓度。
3)在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水封爆破和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巷壁,同时设立喷雾装置和净化水幕净化空气。
4)及时调整和控制各巷道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小而不能排除空气中的浮尘和风速过大重新扬起浮尘,其最低排尘风速为0.15m/s,最优排尘风速为1.5—2m/s.
5)定期清扫和刷洗巷壁上的煤尘和岩粉。
6)对井下采掘人员进行个体防护,配备防尘口罩,防尘帽等。
7)在地面煤场周围安装防尘喷枪,根据情况开启喷雾抑尘装置。
2、防治煤尘爆炸措施:
1)按以上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煤尘浓度。
2)消除引爆火源: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消除明火的规定执行,杜绝明火。
(2)消除采掘工作面放炮时产生的火焰。
(3)加强电气设备的检查,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矿用形防爆电气设备,且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漏电、短路保护装置。
(4)消除其它火源,以及金属强烈撞击产生的火源。
3)在11901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 总回风巷、运输上山、轨道上山各设一组防爆水棚。防爆水棚利用井下消防洒水管网进行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