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排,煤矿于2014年10月1日至 11月24日停产,为保证停产期间的安全及复工后的顺利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产安全技术措施
1.采煤工作面
1) 采煤工作面当班生产前必须检查工作面安全及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采煤工作面当班生产结束前必须将工作面煤壁割直,将顶、底板割平,确保停产当班工作面达到“三直两平”
3) 采煤机停在无片帮、无淋水、顶板完好的地方。
4) 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支架端面距不大于340mm,支架接顶良好,初撑力达到要求,并打开护帮板。工作面浮煤和支架间浮煤清理干净。
5) 两巷超前支护要支护到位,单体液压支柱完好无故障。
6) 每班下班前跟班队长和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确保作业人员全部升井。
7) 工作面不生产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正常排水,监护工作面。
8) 工作面所有不运转电器设备必须停电,把开关打到零位并上锁。
9) 综采工作面检修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工作面
1) 工作面停产前必须支护到头(包括帮锚杆),浮煤出净,积水排完。
2) 掘进工作面停产后巷道内必须断电、停风、停水并关闭阀门。所有不运转的电器设备必须停电并把开关打到零位并上锁,所有开关应悬挂于巷道壁上。
3) 工作面停产后撤人时跟班队长和班长必须清点人数,最后一批离开工作面,确保作业人员全部升井。
4) 人数无误时方可断电、停风,并在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3.主运输系统和运输顺槽皮带
1) 主运输系统检修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 主运输系统和运输顺槽皮带检修期间必须停电闭锁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有人工作,禁止送电)。
3) 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运行。
4.辅助运输系统
1) 运输队要保证井下正常检修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的运送。
2) 保证车辆完好,保证运输安全。
5.停产期间安全管理
1) 停产期间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持安全科签发的入井通行证入井,安检人员严格把关,禁止无关人员入井。
2) 各变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的各项规定,严禁出现误操作现象。
3) 各排水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行手拉手交接班制度,严禁出现空班脱岗现象。
4) 安检员做好盯面、巡查工作。
6.安全注意事项
1) 停产期间上岗的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
2) 停产期间作业人员不得单独下井(中央水泵房、各变电所除外),确需作业时必须确保二人以上人员同时入井。
3) 其他不到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1. 各工作面恢复生产前,各区队、项目部必须组织工人学习本措施和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
2. 掘进巷道恢复生产前按通风队编制的排放瓦斯措施实施排放瓦斯工作。
3. 必须先恢复通风,由瓦检员对迎头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筒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只有在各点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风筒完好无破损并供风正常时,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瓦检员进入时需由一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监护。
4. 综采工作面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瓦检员对工作面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如果有害气体超限,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调度室,正常后方可进入。
5. 待通风正常后,跟班队长组织班长及工人对工作面煤壁、顶板及积水、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对顶板脱层或两帮有片帮迹象的地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6. 机电队长要组织机电人员对机电设备、风水管路完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机电设备、风水管路完好。
7. 恢复生产前,检修班必须在跟班队长带领下对工作面所有设备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复工时设备能正常运转。
8. 各工作面恢复生产前由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持标准化办公室签发“开工令”后方可恢复生产。
9. 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