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井下使用的巷道畅通,满足通风、行人、运输、排水等的需要,有效预防冒顶和塌陷事故的发生,对井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维修施工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执行本维修安全措施。
1、维修巷道前,必须首先了解通风情况,进行瓦斯检查,各类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入,严禁无风作业。在有车辆运行的巷道维修要注意来往车辆伤人。
2、检查维修地点周围的安全情况,发现折梁断腿、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先妥善处理。
3、维修时每组至少有2人配合操作,严禁单人作业;在同一巷道内相向(对着)进行维修工作时,间距不小于15m。维修前要先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
4、每撤换一棚权加或柱腿都应加固被撤支架前后3—5棚支架;更换柱腿时,必须先在该梁的一侧架设临时中柱。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执行从开始的地方由外往里逐架施工的原则,严防退路不畅通。
5、拆除旧支架时应做到先支后回,补一架拆一架,严禁空顶作业;处理顶板冒顶时要有专人监护和专人指挥。
6、回撤柱腿和梁以及处理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挖柱窝时要先护好顶,并要有人观察顶板变化情况。
7、柱腿安放好后,再行架梁,架梁时人在梁的侧面手托梁下头在安全一侧。对准柱腿安放好后立即临时固定,再按规格要求调整后背牢打移,支设牢固。
8、维修需要进行放炮挑顶工作时,事先必须加固前后5m以上的支架;打眼放炮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爆破事故。
9、架设和拆除(柱腿)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新设的支架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指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10、维修支设和拆换支架完工后,帮顶要封严、背牢,无伞檐和活石。清理好维修场地,保证巷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