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井巷、硐室掘进工作中,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通风、冒顶片帮、运输(跑车)和放炮等重大事故隐患,因此,掘进施工作业人员在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有关规定作业外,应认真按照以下安全措施施工。
1、进入掘进巷道施工前必须首先检查通风情况,经瓦检员检查确认全巷道瓦期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入内。
2、进入独巷施工要由外往里敲帮问顶,详细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落实措施处理好,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迎头准备作业。
3、严禁空顶作业。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合格,使用前探支架移设不到位,接顶不牢固都必须进行处理。迎头连续4m支护不合格必须逐架反工处理后才能继续掘进。
4、检查迎头无盲炮后,按作业规程规定布孔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与装药平行作业,应注意清除活矸危岩和伞檐,经常敲帮问顶并观察附近支护变化情况,有危险应立即撤退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应做到全断面一次放炮。禁止无封泥或炮泥封孔长度不够放炮。盲炮处理必须按《规程》规定处理。
6、放炮前,要对迎头附近10m巷道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放炮崩倒支架。同时打眼放炮前要用水喷洗煤帮,放炮后先行洒水防尘。
7、放炮后先检查瓦斯并排险,上好临时支护或前探梁支架,(锚杆巷道要采用吊环前探梁端头临时支护),有崩倒(歪)的支架及时上好。
8、在放炮出煤前应对刮板机空转1周以上检查完好情况,必须在刮板机的机头机尾打上压柱。严禁用不符合规定的物料代替保险销和对轮木滚珠作传动。
下山轨道掘进时,下山上口要有防跑车装置,中间装设超速捕车器,掘进面上方安装档车门;提升时矿车或料车都应使用尾绳。
10、每循环出完煤(岩)后已够改上永久支护的距离时,应按规定的规格要求上好永久支护。木棚支护要上稳上牢,帮顶背实,并有防倒棚的拉杆(撑木);锚杆支护要使用专用工具操作,锚杆不得松动,锚固力达到规定数值。
11、对三岔、四岔巷口上抬棚的加固要做到全部棚腿连锁牢固,上木楔打紧;锚杆巷道应使用加长的全锚式锚杆支护。
12、采用平行作业时,平巷不得由里往外进行支护,超过10o的倾斜巷道,每段内不得由上往下进行永久之护(锚喷除外)。采用掘进和支护单行作业时,在前一段的永久支护沿未完成时,不得继续掘进,且永久支护前端距掘进迎头不得大于4m。
13、在过断层或顶板破碎带,以及顶板有压力的地段,要采取短掘短支(砌)的方法施工;采用锚杆进行支护时,应打超前锚杆护顶,若在围岩有滴(淋)水的情况下,锚杆作业前要做好防(引)水工作。
14、掘进巷道贯通或透老空、老巷前要预先周知,并相应制定防冒顶、防水害、防有害气体、防放炮伤人,防风流紊乱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认真落实,有专人负责指挥。
15、认真做好现场交接班,坚持做到不留安全隐患给下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