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保证井下3.3kv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操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
2.相关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有关规定,工作中严格执行本“措施”。
3.对于3.3kv电压电气设备维护操作相关人员,必须懂得其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相关人员应熟知作业地点的巷道布置,熟悉紧急情况时的停送电操作顺序和避灾路线。
5.为便于检修与操作,采面机电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设备用途、电压等级等、并有明显的停送电标志牌,还应在设备列车位置张挂采面供电系统图。
二、运行设备一般要求
1.所用3.3kv系统电气设备、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所有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动力部电检组对其进行检查,合格张贴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3.高、低压开关的各项电气保护应齐全,确保灵敏、可靠,整定正确。
4.采煤机及开关等设备的开盖闭锁齐全可靠,接线盒各部连接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牢固可靠;隔爆面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无失爆现象,操作手把、按钮、旋钮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可靠无缺陷。
5.移动变电站应能满足最大电机的启动电流和正常工作容量,同时移变的高低压侧应同时具备过载、短路与漏电保护功能。馈电开关与移变的漏电保护不允许同时投入。
6.其3.3kv设备使用电缆应采用高性能屏蔽电缆或双屏蔽电缆,主芯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电缆的机械强度符合标准要求。
7.系统的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要求安装,确保灵敏、可靠。
8.瓦斯探头吊挂在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符合规定的地点。瓦斯电闭锁变电所高爆,确保动作准确、灵敏、可靠,通风部定期对瓦斯电闭锁的动作情况进行试验,确保动作准确、可靠。
9.为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电气设备的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必须与电压等级相匹配。
10.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责任牌上必须注明其电气设备责任人、电压等级、用途、整定值等。
11.高、低压电缆的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对于采面溜子机头等容易被煤、矸砸到的地方,电缆吊挂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12.电气设备不得淋水、受挤压,当由于采面自然条件而造成3.3kv设备、电缆遭受淋水、挤压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不受潮。
13.采面设备列车两端必须各放置两只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防火沙,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
14.每天必须对3.3kv的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实验,并做好记录。
15.所有3.3k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要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三、设备运行维护
1.电钳工入井前必须带齐作业所需工具、材料、备件。
2.作业地点必须备齐经检查、试验后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以及相应等级的验电笔。
3.电工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技术特征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4.井下电钳工严禁带电作业。
5.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或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
6.电机综合保护整定必须合格。
7.开关上接线室接线零件必须齐全,密封圈内外径必须合格、电缆深入器壁必须在规定范围内5-15mm之间,裸露部分不超个5mm,接线工艺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开关内不准有灰尘、杂物。
8.螺栓弹垫必须上齐,弹簧垫不能失效。
9.各台开关上面应无灰尘、煤渣,并摆放整齐,无歪倒。
10.各种喇叭嘴必须上紧,严禁松动或没有间隙。
11.所有开关综保或三台以上开关的接地线,必须接在开关的接地螺拴上,并有卡爪压紧或严禁虚设。
12.电气设备有淋水的地点,必须用风筒布把水隔离开。
13.各台电气设备必须挂牌、上架。
14.在检查煤机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同时把采面溜子闭锁,并派专人看守。
15.检查采煤机,确保机壳、盖板无裂纹,固定牢靠,接合面严密,不漏油;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完整、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仪表齐全、灵敏准确;水管接头牢固,截止阀灵活,过滤器不堵塞,水路畅通,不漏水。
16. 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整无损,所有紧固件是否松动。尤其要检查 4 条液压拉杠和液压螺母联结部位是否打压锁紧。
17.检查各箱体是否漏油、漏水,油位是否正确。各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手把位置是否正常,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18.检查采煤机截割滚筒,滚筒无裂纹或开焊;喷雾装置齐全,水路畅通,喷嘴不堵塞,水成雾状喷出;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不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不超过2 个;挡煤板无严重变形。
19.检查采煤机电气部分,电动机冷却水路畅通,不漏水。电动机外壳温度不超过80℃;电缆夹齐全牢固,不出槽,电缆不受拉力。
20. 采煤机工作前,必须做两个滚筒的空运转试验。避免“焖车”危
险,不允许滚筒被堵塞时启动截割电机,否则会导致电机损坏。
21. 需要检查变频器箱时,务必在断电 5 分钟后开盖。
22.未述设备班检、周检、半年检、年检部分,严格按照《组合开关使用说明书》和《采煤机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维护和检修。
四、设备检修
1.所有设备检修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并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非操作司机及非专职检修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4.设备的断电应先切除负荷再断高压,送电操作与断电操作顺序相反
5.供电检修、调整时,必须将上一级高压电源停掉,断开隔离开关,并闭锁,挂上停电牌并设专人看管,电源侧验电、放电、打接地线(验电、放电前必须确保附近瓦斯低于0.5%方可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 行3.3kv线路验电、放电、检查、检修,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验电时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
6.操作井下3.3kv高压设备时,必须有专职电工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7.打开电气设备时,注意保护其隔爆结合面,以免受损。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和擅自开盖的操作,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后必须闭锁。
8.设备包机到人,有专职电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对3.3kv的开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使其达到原有性能,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9.检查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电缆出现故障或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现场设备无法修复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向调度及值班领导汇报。
10.检修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和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保护,不得随意修改整定值。
11.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严禁甩掉保护强行送电。
12.正常检修故障处理时,必须有两人方可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3.采煤机检修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同时采面溜子也必须闭锁。
14.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共同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方准许送电。恢复正常供电后,要对所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15.每天结束工作后,认真写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16.未述设备班检、周检、半年检、年检部分严格按照《组合开关使用说明书》和《采煤机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