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规定;防止人生事故,安全顺利的揭穿煤层;特制定本措施。
1.各班作业人员,必须提前30min到井口参加班前会。凡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测量地质资料,测量人员要按设计严格放中腰线,施工人员要严格按测量人员所给定的中腰线施工。
3.工作面布置独立的进、回风系统,消灭违反《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通风、循环风。通风系统要求简单、风流稳定、设施牢固可靠、
4.掘进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接、吊挂好风筒,及时处理漏风的风筒,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记入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做到“三对口”(即原始记录、记录牌板、瓦斯日报吻合)。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瓦斯检查员要认真执行井下定点手上交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误检。
7.发现瓦斯超限积聚,瓦斯检查员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报调度室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矿山救护队员和瓦斯检查员在场,如果当班处理不完,瓦斯检查员和矿山救护队员除向调度室汇报外,必须在现场交接班,继续处理直到完毕。
8.巷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进行,当工作面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嗅味等透水征兆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在掘进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工作面有无危岩活石,及时处理不合格和失效的支护。
10.锚网支护距离碛头不得大于1米。
11.每班爆破作业炮眼的长度,炮眼布置,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严禁反向爆破。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并必须使用水炮泥。且每班必须超前一循环掘探眼,长度不得低于4米。不得用探眼作为炮眼。
12.探眼探出煤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报告公司领导、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
13.放炮采用远距离放炮和放震动炮的方法。破了皮的放炮母线必须及时包扎好。
14.放炮地点设在+980运输大巷。放炮时,回风系统中能波及到的其他有人作业地点,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后30min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每次放炮后,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刁、掺、放”的原则进行顶板管理,加强临时支护。
15.各类电气保护必须齐全,严禁随意短接闭锁回路。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设备检修严禁带电检修。
16.如发生事故,严格按2010年《威鑫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和2010年《威鑫煤业灾变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