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节后复产验收及时、有序进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全稳定发展,按照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陕煤局发【2016】55号《关于公告停产停建煤矿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乔子梁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矿井启封整改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张应忠
副组长:张庭志 刘建鼠 杨小奇 张怀志
欧东东 黄 冲 陈汉风 焦俊涛
成 员:王少楠 张茂军 袁中帮 郭建飞
李香虎 谢金龙
启封整改设置办公室: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9-7688359 内部电话:8000 9000
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1、生产技术组:由焦俊涛、欧东东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及矿井防治水管理的具体工作。
2、采掘生产组:由杨小奇、张怀志负责组织人员劳动组织及安全排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3、机运动力组:由刘建鼠、陈汉风负责矿井提升运输、机电管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4、安全管理组:由黄冲、李香虎负责启封期间的安全管理及现场安全制度的督促落实,并对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学习。
二、职责划分
1、矿 长:对矿井启封及入井维护检修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统筹部署整改期间的人力、物力、资金的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启封整改具体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解决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技术问题及“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各项作业任务量的具体落实和劳动组织。
4、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
5、机电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动力保障、及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
6、小组成员:负责根据上级领导安排,落实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三、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本矿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员工在3月1日前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及三大规程。认真分析井上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组织全员职工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综合会议室。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各专业安全基本知识、矿井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此项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5、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检修检测地面供电系统、主风机、压风机、主提升设备、副井提升系统、各类钢丝绳、斜井人车、主皮带控制系统等。
6、经同意复工后,开展入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巷道顶板情况、排水系统状况、通风系统及设施状况、安全监控系统、机运及动力保障系统情况。
7、隐患排查并整治。根据入井排查情况,对影响安全的各专业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形成《隐患排查报告》,并立即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内容及结果。
8、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结果,经矿井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炭局提出现场核查验收并按照相关程序恢复矿井建设工作。
四 、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排查矿井证照是否齐全。 责任人:黄 冲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责任人:黄 冲。
3、排查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安全、生产技术、地质防治水、通防、机电等专业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责任人:黄 冲
4、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体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 责任人:黄 冲
5、排查矿井技术资料归档是否规范,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真实填绘整理11类矿图,并按规定进行报送。 责任人:欧东东
6、排查基本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及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整改隐患公布情况。 责任人:黄 冲
7、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责任人:欧东东
8、排查煤矿生产能力、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是否经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定。 责任人:欧东东
9、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责任人:张廷志
10、排查矿井一、二级负荷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排查井上下供电、运输、通防等专业隐患情况。 责任人:陈汉风
1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各类提升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责任人:陈汉风
12、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责任人:欧东东
13、排查是否成立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所有在岗人员是否进行全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 责任人:黄 冲
14、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责任人:黄 冲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入井前各项排查、 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在矿领导小组的领带下,统一部署,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前严禁饮酒。
3、入井排查及维修整改工作由矿长、副矿长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井下排查工作必须有瓦检员参加。
4、入井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矿井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备、主要通风机、副斜井安全设施(钢丝绳及相关连接装置)、副斜井提升设备、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维护整改,保证各系统运行可靠。
5、严格执行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各项排查维护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严禁单独行动。
6、本矿井现有在用巷道均为全负压通风,不存在盲巷,但由于停产工期较长,局部可能存在巷道失修点,入井维护期间一是加强顶板及围岩观测,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主要巷道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确保行人安全。二是加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排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及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及煤矿《主扇管理制度》执行,并严禁人员入井和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8、隐患排查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应及时与调度指挥中心联系,并汇报排查情况。
9、巷道出现垮塌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人员严禁进入,待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施工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排查。
二0一七年三月五日
[]
上一篇: 矿井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下一篇: 主通风机维护保养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