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发生跳车事故,必须由现场作业人员查明〔 斜坡跳车事故必须由上往下检查)跳车现场情况:跳车地点、跳车数量、所跳车辆的联接情况、位置关系和装载情况及其与周围巷道和其它设备设施的关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或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清楚现场情况及处理意见。
2 、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干到现场负责处理。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接到汇报后根据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拿出跳道车的抬车的处理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3 、抬车时,必须至少有2 人以上,明确一人负责安全,选择好工具,约定好信号,安设好警戒,并将车辆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跳车过程中车辆被抬上轨道后因车辆滑动伤人或因所用工具、人员配合不当和其它人员、车辆进入抬车现场等出现事故。
4 、在提升上山、车场处理各类跳车或在平巷处理重车、机车、大型材料车或多辆空车跳车事故时,区队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工作。
5 、平巷处理跳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队应在运输平硐、各水平运输大巷适当位置备好处理跳车事故的设施,如长木棒、木蹬、短节钢轨、起道机或千斤顶等。
(2)出现跳车事故时,跟车工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机车司机发现负荷突然变化、声音异常或接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处理跳车事故时,只能逐辆进行处理,其余车辆应采取措施使其与处理的矿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矿车时因其它矿车滑动或翻倒伤人。
(4)抬车时,把矿车的另一端应可靠制动,先把矿车的一端抬上道。然后再把抬上道的这一端可靠制动,把另一端抬上道。
(5)抬车前应对所用工具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除有复轨器外,严禁来用动力复轨。
(7)抬车必须随时注意抬车工具回弹、滑动、断裂或损坏伤人。
(8)抬车过程中,矿车两侧严禁站人,防止矿车侧翻伤人。
6 、斜井处理跳(跑)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提升过程中:信号把钩工应做到“目迎目送”,发现矿车跳道或声音异常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发现负荷异常或钢绳巨烈抖动,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2)到提升龙坡上检查时,人员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检查,下车场必须安设警戒,严禁人员由下车场进入龙坡检查,下车场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铜室,跳车下方提升道上和下车场严禁有人。
(3)在斜井龙坡上处理跳车时,从上至下逐辆进行处理。处理的这辆矿车必须联接好大钩,用好保险绳,插销用铁丝可靠固定在矿车碰头上,防止冒销,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处后才能由指定的人员发送提升信号,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收紧余绳,防止矿车抬上道后下滑。其余车辆必须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防止车辆下滑。
(4)处理跳车过程中,矿车下方及倾斜方向严禁站人。若必须在矿车下方作业时,矿车必须采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且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找好退路横向撤离。若须启动绞车,在启动绞车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跳道车辆上方的安全位置,绞车启动必须平稳且速度必须控制在lm / S 以内,防止蹬绳。
(5)提升道处理跳车严禁采用绞车强行牵引。
(6)连接大钩的矿车处理上道后无法连接第二辆矿车时,必须把矿车调入就近车场,然后把大钩拖到下一辆跳矿车处连接,处理方法同上。
( 7 )处理跳车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 8 )处理完跳车后必须对轨道、地滚、钢绳、“一坡三档”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