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运输大巷延伸段工程原合同工程量为126.99m,后变更为237m,在完成原合同量后,我单位暂停掘进,开始施工该段巷道的混凝土地坪及水沟工作,现已完成地坪及水沟施工,准备恢复掘进施工。为保障安全顺利恢复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1.掘进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项目部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和《辅助运输大巷延伸段掘进作业规程》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面恢复生产前由矿方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检查、校核激光指向仪及导线点,确保激光指向仪和导线点能精确指导掘进施工。
4.掘进工作面恢复生产前首先由通风人员检查各地点的通风情况,由瓦斯检? 查员检查迎头和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筒的完好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风筒完好无破损并供风正常时,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作业。瓦斯检查员进入时需由一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监护。
4.待通风正常后,跟班队长组织班长及工人对工作面煤壁、顶板、两帮、积水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对顶板脱离或两帮有片帮迹象的地点必须进行处理.
5.机电队组织机电人员对机电设备,风水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机电设备、风水管路完好。
6.掘进队将施工工器具检查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方可使用;机电队将所有电器设备检查维修后进行调试,调试正常方可正常送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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