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负责人: 生产副矿长
安全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一、概况:
自2012年*月*日我矿停止一切井下采掘及整改活动,只进行通风和排水工作。由于长期停产放假 ,致使矿井巷道失修严重,需要翻修三采风井筒-80—-235m**米、-15—-145联络巷20米、+70m回风巷**米、+25—±0m回风上山**米。为了施工的安全,特编制此《巷道翻修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求各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
???? 1、翻修施工时,必须保证矿井主扇风机正常运转,不间断的向井下供新鲜风流。
2、翻修巷道施工时,必须坚持“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先顶后帮、先支后拆”的原则。
3、独头巷道翻修时,严禁两头同时翻修或翻修地点以里有人作业。
4、严格按设计的巷道支护尺寸施工,支护材料为U钢,正常情况棚距0.8米,如遇顶板破碎压力较大地段,可适当缩小棚距。
5、翻修前必须先检查翻修地点前后的帮顶和支护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压力大地段需备临时棚,打顶柱,必要时可先备棚,再打顶柱,安全后方可翻修。
6、坚持先挑顶,后扩帮的顺序进行施工,挑顶时必须把拌子固定牢固,要一面一面地挑,不准空顶下作业、大撒手施工,顶挑严实后再扩帮,翻修地点附近的棚子必须打好撑木。并保证有发生冒顶堵塞井巷人员能撤退的出口。
7、翻修过程中如发生冒顶需要打挑杆子时,必须打严、打密,严禁任其冒货。挑杆子强度要够,如需打木垛时,必须备齐物料待顶板稳定后由跟班矿长或安全员专人监护现场指挥组织人员打木垛。发现险情,马上撤人,不得强行作业。
8、架设和拆除支架时,需要打前探刹杆的地点必须先打好前探刹杆后方可拆除旧支架。拆除旧支架时只准拆除一架,严禁多拆支架进行翻修。
9、在一架未完工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同时要先检查翻修地点及接茬处有无新变化,确保无隐患。并将本班翻修下来的浮货及时运走,严禁堆放在巷道的两侧,以免影响行人、运输、通风,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10、翻修作业时,要保护好附近的设备、设施、电缆风筒等。每班翻完后,要出净浮货,接茬部分要刹严、刹实,不准留空顶。
11、在翻修绞车道、井筒等倾斜巷道时,施工地点的上、下5米以内棚子都应打反戗顶子,而且反戗顶子必须是双的、对称的。
12、在翻修绞车道、井筒等倾斜巷道时,如果拆除支架冒货较多,打反戗顶子也没把握时,可以用油丝绳或手拉倒链把最下部棚子固定在5米以上比较牢固的棚子上。
13、在翻修主井绞车道、副井等倾斜巷道时,必须在翻修地点下部设好档木,并只准一处进行作业,严禁分段进行作业。翻修地点必须设有点铃及打点器。翻修下来的浮货装吊车时,人员站在矿车的两旁,严禁站在矿车下部,大块矸石装在矿车底部以防提升时滚落。
14、在翻修绞车道、井筒等倾斜巷道时,必须停止拉放车,拉放车时人员必须到躲避硐所内,严禁人员蹬车。
15、翻修交叉口时,要认真检查交叉口周围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翻修。
16、翻修过程中如果巷道断面狭小需要放炮扩面时,必须严格按设计的爆破说明书规定执行,炮眼须用炮泥封满,严禁放糊炮;放炮时要放好警戒,直线放炮距离不小于100米,弯道距离不小于70米,并将设备、设施、电缆、管路等掩盖好防止放炮蹦坏。
17、在翻修独头巷道或已冒严的非独头巷道时(即:无负压通风的地点),必须设置局扇进行供风;并有瓦斯检查员跟班上岗,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严禁脱岗、漏检及假检;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立即停止翻修撤离人员,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18、保证翻修施工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19、翻修平巷出货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不准推串车或一人一手推车,一手拉车,严禁在矿车两侧及前面推车;同方向推车时,巷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m,大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30m;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以及接近风门、弯道、巷道口、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不准人力推车;不准蹬矿车滑行,不得在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20、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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