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煤与瓦斯突出,除了选择适当、合理的技术措施外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中的一般措施和组织措施。
(1)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局、矿都要设置“三结合”的瓦斯研究机构负责掌握瓦斯突出动态规律和总结经验,制定防治方案。
(2)每一名职工都要熟悉瓦斯突出的预兆、出基本知识和避灾路线。
(3)开采突出危险的煤层时,要编制专门设计,规定保护层、开采顺序、开拓方式、采煤和支护方法以及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加强地质工作,研究煤层地质构造与瓦斯突出的关系。
(5)开采突出煤层时,采掘工作面都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适当加大风量,还必须设专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危险时,立即组织入员按避灾路线撤退,并报告矿调度室。
(6)凡进入瓦斯突出区的人员都要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在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附近的进风巷道中,设置通往矿调度室的电话。
(7)在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同一煤层的同一分阶段,禁止布置两个工作面同时相向采煤,也禁止两个掘进工作而相向掘进,以免应力集中。
(8)每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现场,积累实际资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作出详细记录,并将事故发生地点填入采掘平而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