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29日水城县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格目底一号矿井(马场煤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格目底一号矿井(马场煤矿)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为此筹备处高度重视并于2012年3月30日在筹备处会议室,召开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专题会。会议由筹备处主任邓锋主持,筹备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技术经理及各井筒的队长参加,对查出的27条问题进行了安排落实,成立安全质量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筹备处将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完成自身的整改内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内容。
二、检查存在问题
1、矿井以掘露部分煤层,未查明煤层编号;未对已掘露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及厚度300mm以上的煤层进行防突安全评估。
2、井下施工工程安排不合理导致通风系统不符合要求:11回风石门与副斜井共用部分回风巷道;11轨道石门与11集中运输石门共用部分回风巷道;12回风石门与12集中运输石门共用部分回风巷道;副斜井(反掘)与井下主排水泵房共用部分回风道;主斜井为一段进风一段回风巷巷道;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石门掘煤措施未按规定进行编制,未查阅到12回风石门掘煤措施及防突效果评价报告。
4、图纸资料管理混乱,采掘工程平面图与井下现场不符。
5、11回风巷、12集中运输石门等作业规程编制中局部通风机选型无瓦斯涌出数据计算风量。
6、11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副斜井掘进工作面设置防突风门不符合要求,设置位置、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
7、未查阅到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一号矿井(马场煤矿)2011年11月28日以后的入井带班记录,带班入井矿领导姓名未进行公布。
8、未查阅到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关证照。
9、未开展物探工作。
10、未安装井下支管瓦斯抽采监测计量装置。
11、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未建完善,现使用临时瓦斯抽放系统。
12、总回风井安装使用皮带运输机。
13、井下综合防尘设施不完善,副斜井、总回风井、11回风石门等处无防尘水幕,粉尘堆积严重。
14、副井风门损坏严重,未及时修复完好。
15、12回风石门、11回风石门无防突管理和探放水管理牌板,迎头未见防突和探放水钻孔。
16、未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7、11回风石门无回风T2瓦斯监测传感器。
18、主斜井与12回风石门片口处未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声光报警装置。
19、井下施工的风门未进行掏槽。
20、12集中运输石门局部供风风筒漏风严重,迎头风量小。
21、12回风石门、12集中运输石门未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22、12回风石门已掘露煤层使用耙斗机出矸,耙斗机钢丝绳磨损严重未及时更换完好。
23、12集中运输石门、12回风石门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位(局迎头50米范围)。
24、井下排水系统不畅通,部分巷道积水严重。
2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测。
26、未安装人员定位系统。
27、井下局部供风机未三个值风机开停传感器。
三、安全检查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邓 锋
副组长:赵晓俊、董 刚、张昌和、刘 敏
成 员:王树君、汪志军、李加文、李长平、程 刚、臧华山、李洪毅、何德江、张德勇、周辉成、庞光勇、佟江乾、张 明、罗 伦
主要职责:负责马场煤矿井巷工程地面资料的搜集、编制、整理,井巷工程安全质量现场的整改、监督和指导工作。
四、整改方案及措施
1、矿井以掘露部分煤层,未查明煤层编号;未对已掘露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及厚度300mm以上的煤层进行防突安全评估。
整改方案和措施:根据地质钻孔成果资料对厚度0.3m以上的煤层做地质分析和突出危险性评估;矿建项目部负责防突考查工作,筹备处对考查结果进行监督审查。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2、井下施工工程安排不合理导致通风系统不符合要求:11回风石门与副斜井共用部分回风巷道;11轨道石门与11集中运输石门共用部分回风巷道;12回风石门与12集中运输石门共用部分回风巷道;副斜井(反掘)与井下主排水泵房共用部分回风道;主斜井为一段进风一段回风巷巷道;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井下工程进行合理安排,确保通风系统独立回风,对需要共同使用回风巷道的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3、石门掘煤措施未按规定进行编制,未查阅到12回风石门掘煤措施及防突效果评价报告。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各地段掘煤措施。
责任人:马场筹备处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4、图纸资料管理混乱,采掘工程平面图与井下现场不符。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图纸资料按档案管理进行整理,重新按井下现场进行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5、11回风巷、12集中运输石门等作业规程编制中局部通风机选型无瓦斯涌出数据计算风量。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完善作业规程,按瓦斯涌出量计算各掘进工作面的风量。。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6、11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副斜井掘进工作面设置防突风门不符合要求,设置位置、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按要求对防突风门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进行选定位置。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7、未查阅到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一号矿井(马场煤矿)2011年11月28日以后的入井带班记录,带班入井矿领导姓名未进行公布。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矿领导进行下井带班进行公布,并上井回调度室填写带班记录。
责任人:邓锋 督办人:刘敏
8、未查阅到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关证照。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复印项目部管理人员相关证照,报筹备处备案。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敏
9、未开展物探工作。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各掘进工作面进行物探工作。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 敏
10、未安装井下瓦斯抽采监测计量装置。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井下支管安装抽采监测计量装置。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11、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未建完善,现使用临时瓦斯抽放系统。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着手安排开始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责任人: 董刚 督办人:邓锋
12、总回风井安装使用皮带运输机。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总回风井的皮带进行拆除。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董刚
13、井下综合防尘设施不完善,副斜井、总回风井、11回风石门等处无防尘水幕,粉尘堆积严重。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完善井下的综合防尘设施,定期进行巷道冲尘工作。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敏
14、副井风门损坏严重,未及时修复完好。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副井风门进行更换。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15、12回风石门、11回风石门无防突管理和探放水管理牌板,迎头未见防突和探放水钻孔。
整改方案和措施:按规定对施工地点进行挂牌施工,并按设计施工。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16、未严格执行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进行完善,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敏
17、11回风石门无回风T2瓦斯监测传感器。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安装11回风石门回风T2瓦斯监测传感器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18、主斜井与12回风石门片口处未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声光报警装置。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在主斜井与12回风石门片口处安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声光报警装置。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董刚
19、井下施工的风门未进行掏槽。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井下施工风门未进行掏槽的进行整改。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20、12集中运输石门局部供风风筒漏风严重,迎头风量小。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漏风严重的风筒进行更换,确保迎头风量足够。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21、12回风石门、12集中运输石门未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12回风石门、12集中运输石门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敏
22、12回风石门已掘露煤层使用耙斗机出矸,耙斗机钢丝绳磨损严重未及时更换完好。
整改方案和措施:揭过煤期间严禁使用耙斗机出矸,对耙斗机钢丝绳磨损严重的立即更换完好。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董刚
23、12集中运输石门、12回风石门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位(局迎头50米范围)。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安排人员将瓦斯抽放管路安设到位。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24井下排水系统不畅通,部分巷道积水严重。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井下排水系统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畅通,巷道无积水。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赵晓俊
2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测。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安全监测。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张昌和
26、未安装人员定位系统。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着手安装人员定位系统。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刘敏
27、井下局部供风机未安设风机开停传感器。
整改方案和措施:立即对井下局部供风机安设风机开停传感器
责任人:建业马场项目部李洪毅 督办人:董刚
上一篇: 井下避难硐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