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矿井空气污染措施
煤矿中各种有害气体,通常都在通风不良的旧巷、采空区和火区附近以及在炮烟、沼气和煤尘爆炸时的风流中。为保证井下空气的清洁程度,防止矿井空气污染,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稀释、排除污染物,即用新鲜风流将有害气体和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把它排出矿井。
2、封闭火区、采空区、旧巷和不通风的巷道,减少有害气体的生成,并可防止有害气体扩散到矿井空气中,同时也可防止人员窒息和矿井火灾、沼气爆炸等。
3、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掌握涌出情况,定期对工作面、采空区进回风巷采取空气试样,送到化验室分析空气成分,了解空气的清洁程度。
4、减少有害气体生成和净化风流,禁止使用不合标准的炸药,放炮时使用水炮泥和喷雾洒水;净化风流;加强火区管理,防止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
二、防止矿井噪音污染措施
噪声是污染矿山环境的公害之一,而矿井作业人员所受危害更大,会引发多种疾病,并使井下工人劳动效率降低,警觉迟钝,不容易发现事故前征兆和隐患,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管理机构,配备或聘请有资质的部门开展噪声检测工作
2、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天至少监测1次。
3、煤矿作业场所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检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4、露天矿应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避免机械部件松动,并采取对驾驶室进行密闭隔音处理等措施,控制露天煤矿噪声。
5、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声指标超过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6、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或实行轮班工作制,以减少与噪声接触的时间。
7、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它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8、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9、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10、加强个人防护:接触强噪声的工人应佩带耳塞、耳罩等,以减少噪声对工人的影响。
11、采用隔声、吸声等办法:强噪声源应安置消音器或隔离机罩等。
三、矿井防止粉尘污染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综合防尘安全质量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彻底消灭积尘,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如下,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一、区域的划分及责任
1、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由机运队负责。
2、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队负责(范围:工作面、材料道、运输巷、中间巷及联络通道)。
3、掘进工作面:由掘进队负责(范围:从开口点至迎头)。
4、硐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设备要悬挂除尘牌板。
5、地面装卸场地:由地面装卸工区负责。
6、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尘小组负责。
二、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区进回风巷每月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每半月除尘一次。
3、容易产尘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巷道必须安排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
5、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6、机电硐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三、防尘措施
(一)防尘水源
1、矿井防尘水源有效容积不小于200m3或满足2小时以上的防尘用水;
2、防尘用水水质:PH值在6-9.5范围内;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悬浮物粒径不得大于0.3mm;
3、每年至少化验一次水质,防尘水源要有净化封闭措施。
(二)防尘管路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掘进巷道、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3、运输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防尘管路要吊挂或垫起,做到平、直、稳,并进行刷漆防锈处理,。
(三)防尘设施
1.转载点、装载点及卸载点的设置要求。
(1)井上、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自动喷雾装置。
(2)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设置自动喷雾装置。
(3)井下所有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2、各进回风巷道及采掘工作面的设置要求。
(1)主要进风大巷及井筒、采区进回风巷道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区进风巷道必须安设自动喷雾装置);
(2)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范围内各安设自动净化水幕;运输巷距煤壁50m范围内,安设自动净化喷雾,且雾化好,封闭全断面。
(3)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安设自动放炮联合喷雾。耙斗装岩机实现耙装自动喷雾,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旋转喷雾及净化水幕。
(4)采掘工作面安设水质过滤器,末端设置分水器、压力表。
(四)采掘工作面防尘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打眼,并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力度。
2、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必须使用合格炮泥和水炮泥,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同时使用放炮喷雾。
3、采(掘)工作面攉煤(耙装)前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和煤(矸)堆洒水,掘进工作面耙装机实现装煤(岩)自动喷雾。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在放炮前后冲洗煤臂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出煤前必须进行煤堆插管注水,在出煤过程中,应边出煤边洒水。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5、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安全出口不超过30m安设自动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安设联合放炮喷雾,距迎头50m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并做到使用正常、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
6、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安设隔爆设施,水量必须符合要求。
7、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
8、锚喷巷道要使用除尘风机,位置安设在喷浆前部。
9、采掘工作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切实搞好个体防护。
10、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五)各水平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的除尘措施
1、各水平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每月至少冲刷一次,局部积尘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每半月除尘一次。
3、容易产生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道必须安设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机电硐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四、粉尘检测
1、对井下个体粉尘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两次。
2、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3、粉尘粒度分布每半年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游离SiO2测定。
4、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控。
五、通风除尘
通风排尘是防止煤尘堆积行之有效的措施,矿井的通风系统必须安全可靠、独立,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方式;尽可能的选取最佳风速为1-1.2m/s
六、其他
1、每条井巷、每个工作面、每处硐室、每台设备都要明确除尘责任单位和个人并按要求悬挂除尘责任牌。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落实,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要求设置能正常关闭的三通阀门及出头,并执行现场交接。
3、对所损坏的冲尘设施及积尘巷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迅速进行处理。
附件:防尘分源分界分责制度
防尘分源分界分责制度
为实现清洁生产,保证矿井安全,制订矿井煤尘治理区域划分及各类巷道及除尘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巷道、硐室、采掘头面实现挂牌管理,落实除尘、防尘责任人,各采掘区队组建兼职防尘组,做到防尘、除尘无漏洞无死角,真正做到清洁生产。并严格规定各区域除尘周期。
一、分界原则
1、本着“谁污染、谁使用、谁治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分两单位的卫生区域,做到巷道除尘,设备、管线的保洁无遗漏。
2、对相对稳定卫生区域有通巷工区在分界线挂分界牌,任何单位严禁随意拆除和挪移,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二、区域的划分及责任
1、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由机运队负责。负责冲刷电机车运输巷及联络通道的粉尘,每月对所辖区域全部冲刷一次并做到随积随冲。
2、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队负责(范围:工作面、材料道、运输巷、中间巷及联络通道)。出现积尘的,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出现煤尘堆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3、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内(从开口点至迎头)的日常冲尘由掘进队负责,出现积尘的,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出现煤尘堆积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4、硐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设备要悬挂除尘牌板。正常情况下每月对所辖区域全部冲刷一次并做到随积随冲,严禁煤尘堆积。
5、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尘队负责。
三、冲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区进回风巷每月除尘一次,局部积尘巷段必须及时进行除尘,辅助巷道可视现场情况及时进行除尘。
2、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每半月除尘次。
3、容易产尘的巷段必须做到及时除尘,对采取下行风的回风巷道必须安专人班班进行除尘。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除尘,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必须进行班班除尘。
5、掘进迎头30m范围内,在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周边除尘一次,迎头后所掘巷道必须及时进行除尘。
6、机电硐室每月进行一次除尘、机电设备每班进行一次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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