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粉尘浓度的规定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粉尘中游离 二氧化硅含量(%) | 最高允许浓度 (毫克/立方米) |
总粉尘 | 呼吸性粉尘 |
<10 10-50 50-80 ≥80 | 10 2 2 2 | 3.5 1 0.5 0.3 |
二、煤尘爆炸的条件
(1)煤尘有的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界限一般为:45-2000克/立方米。
(2)有高温热源。引燃温度在610-1050。C之间。煤矿井下能点燃煤尘的高温火源主要为:爆破时出现的火焰、电气火花、电弧、静电放电、冲击火花、摩擦高温、井下火灾和瓦斯爆炸等。
(3)空气中氧气浓度大于18%。
三、预防煤尘爆炸和爆炸传播的措施
1、预防煤尘爆炸的主要措施
(1)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减少工作面中浮尘和落尘是预防煤尘爆炸的关键。主要采用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水炮泥、通风除尘、喷雾洒水、冲洗煤尘、刷浆、喷洒粘尘剂、机械泡沫等技术措施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
(2)防止点火源的出现:预防煤尘爆炸必须防止点火源的出现,严禁出现一切非生产火源,主要是:防止放炮火源、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防止摩擦和撞击点火。
2、防止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
(1)分区通风:井下每一生产水平,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巷道,严格禁止各采区、水平之间的串联通风。
(2)设置隔爆装置:隔绝煤尘爆炸传播的主要措施是设置隔爆棚。
(3)在所有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必须撒布岩粉。
四、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应急措施
煤尘爆炸往往伴随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往往会引发煤尘爆炸,发生煤尘爆炸后的应急措施与注意事项可参见本《手册》瓦斯爆炸应急措施的有关内容。
五、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对预防职业危害的主要规定: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3)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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