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防止明火:严格入井验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拆卸、敲打矿灯,严禁用明电、明火放炮;井口房、风机房、风井口周围20米内严禁有明火。在井下、井口房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应有严格的报批手续和专项措施,并遵照《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②防止电火花: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和本质安全型 。一切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定期检查加强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严格执行电器设备管理的“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不许带电检查、检修、带电移动电器设备。采掘工作面必须消灭失爆设备,防爆设备检修后,必须经过防爆设备质量检查员验收,并打号、挂牌管理,经主管领导审批登记后,方可入井。井下电缆严禁盘小圈悬挂,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井下需设置专用消防材料库,各机电硐室、皮带机头要配备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物品、器材。
③防止放炮火花:从事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井下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大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等有关制度,严禁放糊炮或明炮,严禁煤粉装炮或封泥深度不足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