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说明
1、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采掘工作面遇到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经探水无透水危险后,方可掘进。
二、工作面情况
1、1128回风巷位于+804.9m标高东翼,巷道开口点坐标为+817.4m,按145°24’的方位以-18°的坡度往前掘进34m,再按
2、112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上覆10#、7#、5#、煤层尚未开采,巷道左侧邻老窑及老窑采空区,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
3、水源性质:预计水源主要有老空积水,煤层顶底板水和断层导水等。钻机型号:ZY-760(R)型钻机。
4、钻具配备:钻杆70m,合金钻头3个、钻具一套。
三、钻孔布置
1、因探水巷道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0kpa,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确定,最小水平钻具不得小于30m,止水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2、警戒线的确定:沿探水线终孔位置外推30m。
3、超前距离:探水钻孔位置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采用20m。
4、经探水证实无水害威胁,可掘进安全距离,探水中心钻孔深度(或5个钻孔的最小平距)减去30m。
5、帮距: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布置在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取30m。
6、超前距离计算:
a=0.5AL×(3p/kp)1/2
式中:a——超前距离(m)
L——巷道的跨度(宽或高,取其最大值m)
Kp——煤的抗张强度(mpa)
A——安全系数,一般取2-5;本设计取5。
a=0.5×5×3×√3×20/10=26(m)
a=(实)>26m
据此,超前距取20m,帮距取30m。
7、钻孔参数的确定
(1)钻孔:5个(1#、2#、3#、4#、5#)详见:1128回风巷探放水钻孔布置图。
(2)钻孔直径:75mm。
(3)钻孔沿煤层倾向呈扇形布置,超前距20m,准掘距30m。
(4)每个钻场地点做好标记,并挂牌管理。
见附图:1128回风巷探放水钻孔设计图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
1、钻孔的开口位置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2、在运输钻机设备及大件过程中,运输人员必须轻拿轻放,做到口号一致,步伐一致,避免设备因受力碰撞而受损。
3、搬运钻机过程中,若需采用葫芦、拔柱器做起吊用具时,必须先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及完好状况,只有保证安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起吊前,必须保证起吊点牢固具有承载能力。
4、钻机及其附属设施及各部件间接要牢固可靠,并在每次使用前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5、钻架必须稳固可靠,防止钻过程中钻架移位造成卡钻或钻具伤人,钻机架好后,由当班班长负责检查架设质量,确认架设牢固后,方准按打钻要素开钻。
6、每次开钻前,检查钻杆接头的牢固情况,严防脱钻事故的发生;钻杆要达到不堵塞、不弯曲,丝口不磨损。
7、打钻工必须经培训后上岗,操作时袖口孔紧,衣襟用腰带捆严,防止钻具铰咬伤人。
8、在组织施工前,要求施工人员对钻机附近10m范围内的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发现巷道支护受损的及时处理并加强支护,并打好立柱和挡板。
9、保持钻场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施工。
10、在巷道低洼处非人行侧及时挖好水窝子,清理好临时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11、进、退和更换钻头时,钻尾处禁止站人。
12、做好钻进记录,钻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二)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及时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可靠。
3、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三)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要立即向调度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地点。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在继续钻进。
4、遇高压水顶钻时,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人员严禁直对钻杆站立。
5、必须做到交接班不停钻。
(四)放水的技术要求
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2、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3、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五)安全措施
1、探水巷道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管理制度。
3、巷道支护应牢固,帮、顶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
4、受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掌握避灾路线。
5、探放水过程中若发现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向调度汇报,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6、必须清理现场,搞好文明生产,整理好钻具、工具等物件。
五、其它安全措施
1、打钻人员的避灾路线为:
水灾:1128回风巷→回风井→安全出口→回风井地面。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1128回风巷(工作地点) →1128回风巷→+820车场→运输上山→主平硐→地面。
2、排水路线为:
1128回风巷→+820m车场→运输上山→718车场→主平硐水仓→地面。
3、探放水巷道内所有杂物必须堆放整齐并回收干净,空、重矿车推至临时道叉内,保证避灾路线畅通。
4、必须加强施工地点通风,并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悬挂在指定位置,瓦检员必须加强有毒有害气体巡检。
5、作业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钻机禁止送电。
6、所有结束的钻孔孔口必须用黄泥封堵,封堵长度为1.0m。
7、本措施未经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执行。
学习贯彻名单
措施名称1128回风巷永久密闭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时间
贯彻地点贯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