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作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由运输队负责管理使用,采区级工作面的斜巷运输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运输设施由使用单位按标准维护,实行管理责任制,并悬挂管理牌。
一、斜巷(斜坡)提升一般规定:
1、信号规定:一停、二上、三下、四慢上、五慢下。
2、串车规定:严格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严禁超保险绳长度挂车。但提升支架车时,每次只允许提一个支架车。
3、平板车连接方式规定:提升或下放平板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平板车专用销子。专用销子必须使用专用闭锁,否则不准连车。
4、各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绞车工、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规定,持三级机构培训IC证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遵守本岗位安全责任制。
5、每次提升到上平台后,必须先落下挡车梯、关闭阻车器、插入挡车桩,然后按规定摘除车辆。每次下车前,必须按规定检查后,确认无误,才能拔出挡车桩、打开阻车器、升起挡车梯,按规定下放车辆。
6、各斜巷(斜坡)的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使用单位必须每天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凡是在斜巷(斜坡)作业的单位,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安装好安全设施,否则不准开工。
二、斜巷(斜坡)提升信号把钩工注意事项
1、信号把钩工注意事项:
1)、必须熟悉所在工作巷道的基本情况,本岗位信号装置、通讯设备、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2)、接班时要认真检查信号装置、车辆及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等的完好状况,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查看老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硬弯、磨损、锈蚀、变形和断丝情况,检查斜巷内是否有行车障碍,是否有人工作,如果不符合要求时,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提升。
3)、提升前必须详细检查信号装置、通讯装置、一坡三挡、行车红灯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4)、提运前由责任单位负责,详细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行车要求,地滚是否超高(地滚最高处不得超过道面40mm),超过必须经过处理合格方可作业。
5)、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支架设备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6)、斜巷(斜坡)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开车时,各车场口信号工必须躲在可靠的避身位置(或躲避硐室内),同时确保退路畅通,否则禁止提升运输。
2、摘挂钩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必须等车停稳后,一坡三挡设施复位方可进行摘挂钩,严禁车辆在未停稳时进行摘挂钩。严禁在非平台、车场以外其他倾斜轨道上摘挂钩作业。
2)、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禁站在道心内,头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②、必须站立轨道外侧,距外侧轨道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③、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④、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就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操作。
⑤、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3)、如果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车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钢丝绳、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前方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一坡三挡安全设施进入躲避硐、信号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信号。
3、信号发送注意事项:
1)、信号系统所用信号装置必须是声、光齐全,声、光任何一项不正常时,均必须停止使用,检修正常后方可作业。
2)、收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以用电话或回信号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只有在看清、听清信号后,才能够转发出信号。
3)、信号发出后,车辆运行时,信号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或钢丝绳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好后,再重发提升信号。
4)、信号发出后,出现车辆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除非遇到特殊情况,非废除信号不可时,可废除本次信号。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不得离开组合信号,认真观察提升车辆或钢丝绳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7)、信号工在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必须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8)、信号工、把钩工应严格执行“三准三不发”。(看准、听准、发准信号;连接装置不可靠或连接方式不正确不发,改变信号时使用方法未联系好不发信号,信号未看准、未听清不发信号)。
9)、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10)、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1)、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12)、信号把钩工严禁脱岗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三、大巷运输注意事项
1、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要求执行。
2、井底车场、东、西运输大巷的轨道、司空道岔等,由运输队负责管理检查和维修,一旦出现故障立即安排处理。
3、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操作。司押工要熟悉运输线路等外部环境。
4、在大巷用电机车进行大件运输时,必须挂红尾灯,机车司机必须提前检查机车,保证机车完好,并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防止追尾及车辆掉道。机车通过弯道及发现前方有人,必须鸣笛示警,必要时立即停车。
5、大巷运输时,电机车与支架车辆的连接要使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连接牢固,专用连接装置要经现场模拟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跟车工必须随身携带口哨,以鸣哨作为同电机车司机的联络信号,待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向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准确,严禁用手势或口头喊话代替信号。
7、跟车工行车时集中精力,运行中发生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8、运行中发现同一线路前或后有列车开来,相距50米时应向前或后列车发送警号,防止碰撞或追尾。前方有车辆、人员等必须发出警告,并减速或停止行车。
9、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10、一旦车辆掉道,必须在车辆掉道两端各100米处设置禁行红灯或设专人警界,避免电机车误入,对大件掉道难处理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后方可处理。
四、其他特殊作业要求:
1、对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以及平板车、大件车(超重)的运输,运输单位要制定专项措施。
2、斜巷内临时停车,或车辆掉道有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跑车等安全措施。
3、在车场停车后,首先使一坡三挡处于关闭状态,确保完好正常使用,然后摘除保险绳,再摘除连接三连环,如连接太紧,摘除困难时,信号把钩工要躲在安全地点,打点动绞车将连接环放松。
5、斜巷提升所使用的链环需经过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链环等的技术数据和资料报机电科审核、保存。
6、装车单位要保证车辆平衡,绑扎牢固,支架车要用专用卡子固定,防止重心偏移和滑动。
五、发生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斜巷(斜坡)一旦发生事故,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使绞车制动,绞车司机不得脱离岗位,未得到通知严禁动车。
2、上平台信号把钩工立即派专人自上而下现场检查了解情况,严禁下信号把钩工自下而上到现场观察。并立即设置警戒人员,严禁他人进入该倾斜巷道内。
3、处理车辆掉道或翻车事故时,要制定专项措施,不准用提升机强拉上道。处理事故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下方操作,避免车辆滑动伤人。
4、当发生严重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说明事故情况,保护好现场 。
5、处理事故前,应仔细观察工作段巷道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始作业。
6、斜巷(斜坡)内处理事故时,由队干统一指挥,并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处理事故人员严禁站在车辆或危险物的下方操作。牵引钢丝绳如果拉的过紧,处理事故前先掩好车,采取防滑措施,松驰钢丝绳,避免车辆弹伤人员。
7、事故处理后,清理现场杂物,检查维修轨道、巷道、跑车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等,空车试运行一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