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灾属矿井五大灾害之一。矿井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的速度快,控制比较复杂,影响的范围也比较广,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甚至引起煤尘、瓦斯爆炸或者煤尘与瓦斯爆炸,酿成更大的灾害。为了防治矿井火灾,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对矿井火灾进行必要的分析和了解十分重要。
矿井火灾发生的“三要素”
某种可燃物质的存在。在煤矿井下,煤炭本身就是一种大量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可燃物;其次,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煤尘、瓦斯以及使用的坑木、机电设备、炸药、油料等物质都存在可燃性,它们的存在是发生火灾的基本元素。
具备足够热能的热源。热源是煤矿进下火灾发生的必要因素,只有具备足够热量的热源才能引起可燃物质的燃烧。在煤矿,煤炭的自燃、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放炮、机械摩擦产主的热量;电流短路、电气设备运转不良产生的过热;吸烟、焊接及其它明火都可能引起火灾。
有足够浓度的供02源。燃烧的定义是一种发热、发光,同时伴有烟雾产生的剧烈的氧化反应。任何可燃物尽管有足够热量的热源,如果缺乏足够浓度的02,燃烧是难以持续的,所以,02的供给是燃烧形成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实验证明:在02浓度为3﹪的空气环境里,任何可燃物的燃烧都不能维持;在02浓度低于12﹪的空气中瓦斯失去爆炸性;浓度在14﹪以下,蜡烛也不能燃烧。所以,这里所说的供02源为正常含02量的空气,而不是贫02的空气。
煤矿火灾的分类
目前,在我国对于火灾的分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分类比较多,据以下几种分类方式如下:
按照起火源的不同,通常将煤矿火灾分为2大类,即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按火灾发生的地点不同分类,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进、回风)火灾、采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及硐室火灾。
按照可燃物的不同分类,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火灾、坑木火灾、瓦斯燃烧火灾、煤尘燃烧火灾及煤层自燃引起的火灾。
按煤矿通风风流的影响可分为进风风流火灾、回风风流火灾。
煤矿火灾的本质分析
煤矿火灾从本质上来讲,也属于一种燃烧现象,也是一种能量能量相互转换的现象,并且据有关资料统计,90﹪的煤矿火灾均属于内因火灾,所有煤矿火灾均有发生、发展的过程,最终达到火灾的发生阶段及形成危害。
在煤矿井下,由于燃烧和爆炸理论的“三要素”,火灾即可转变成为爆炸,其条件为:存在较大体积且温度较高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可燃性混合气体的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混合气体中02浓度超过14﹪以上,混合气体遇火源或本身温度较高即产生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