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措施
工作面走向长度达到20m时,经矿部研究决定后执行末采、收尾,为确保末采收尾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 成立末采工作面末采收尾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各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顶板管理员、机电负责人、通风负责人、材料运输负责人、矿调负责人
(2) 领导小组职责:
a) 负责组织成员在工作面末采收尾期间分三班进行跟班,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b) 负责研究解决工作面末采收尾期间现场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
c) 负责工作面末采收尾结束进行工作总结。
2、 安全技术措施
(1) 末采期间,安全员和采区班长每班巡回检查工作面的顶板、支护,有断柱、缺柱、迎山角度不够,松柱、歪柱等必须现场处理。
(2) 末采期间,矿部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工作面不得无故停班,确保正规循环作业。
(3) 末采期间,工作面的柱距为0.4m,柱径<120mm的支柱不得使用。
(4) 末采期间,工作面支柱,柱帽尺寸不小于长*宽*高=400mm*120mm*70mm,柱帽中部应毛面,防止支柱脱落。
(5) 工作面长度达到8~10m时,执行收尾,工作面收尾时,必须保证工作面有三排支柱两仓路。靠采空区一排支柱采用密集支护,密集支柱靠采空区一侧沿真倾斜码10m*2m的矸石墩。
(6) 收尾时必须收尽工作面材料,拆走溜皮,保持两仓路畅通。
(7) 结尾结束必须经矿部领导组织领导小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