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人体接触或接近带电导体。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用电制度。
①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等。
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利民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大,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需接触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③在切断电源后,应将开关操作手柄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停电操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3)采取保护措施
①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②井下电网进行保护接地。
③井下电网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④井下开关、控制设备应装设过流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