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煤尘堆积
1)完善洒水管路系统,做到有巷就有管,有管就有水。按规定设置三通和阀门。
2)建立健全防尘、隔爆管理制度,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必须符合要求。由安监部负责检查制度落实、贯彻情况。
3)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可行的防尘系统,否则不准开工。
4)掘进工作面必须湿式打眼(打防突钻孔必须有行之有效的防尘手段),距放炮地点20m内设有洒水装置,放炮前后洒水,装煤洒水。
5)全矿各巷道按规定的周期冲尘(一周),煤巷掘进工作面每圆班必须冲尘一遍。
6)主要进回风巷道及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且灵敏可靠,雾化好,能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7)锚喷巷道使用的水泥和沙,不准在进风巷中配料。严格执行潮料喷浆。
(二)预防煤尘爆炸
引起煤尘爆炸的火源主要有瓦斯爆炸火焰,违章放炮火焰、明火、电火花、摩擦火花等。
1、落实综合防尘各项措施,杜绝煤尘超限。
2、掘进工作面放炮使用水炮泥,炮眼充满炮泥,严禁充填煤粉等易燃物。
3、禁止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或变质炸药,以及延期雷管。
4、不得使用非防爆和失爆电器设备。
5、井下杜绝一切明火(有措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