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管理
每个采区均布置一条专用回风上山,实行分区通风,确保通风系统独立完整、风流稳定、安全可靠。
坚持每旬(10天)矿井全面测风制度,掌握井下风量分配情况,根据供风需求及变化,及时调节风量。
大巷皮带运输系统改造期间,严格串联通风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及风流质量。
做好皮带运输巷、北翼进风上山、11081采面、11031采面等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及时构筑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调控风流,防止风流混乱。
根据矿井生产布置及生产计划,制订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方案及计划,抓紧实施,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和保障。
做好21采区追水、恢复生产期间的通风管理,优化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满足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需求。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采面封闭(11041采面)、采面风流调整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二)局部通风
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通风,坚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机选择高效低噪声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配合“双抗”柔性风筒供风。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双风机均实行“三专”供电,提高局部通风机运行的可靠性,且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风电瓦斯电闭锁必须定期进行试验,确保灵敏可靠。如装置失效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1081风巷、11031风巷反掘期间局部通风距离均在1500m以上,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安装符合“两靠一直”、“逢环必挂”等标准,巡检到位,风筒破口及时缝补。
严格控制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8m,末节风筒必须固定可靠。工作面必须有备用风筒、短节风筒,满足通风安全的要求。
长距离通风巷道因风筒损坏或有计划更换风筒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如遇意外造成停电停风时,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或待命。
21采区追水期间安装局部通风机供风,并根据巷道布置分阶段地调整通风系统,实现全风压通风。
三)瓦斯管理
配齐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发现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监控设备,坚持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0.8%断电规定,每7天进行必须进行甲烷传感器调校,并试验断电功能。
长距离掘进巷道,根据需要在巷道中部增加甲烷传感器,实行风流瓦斯浓度多点实时监测监控。
严格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排放瓦斯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按排放原则、程序作业。严禁无措施排放高浓度(3%以上)瓦斯,严禁“一风吹”。
加强11151采面、11041采面上隅角瓦斯防治,落实风障通风、上隅角插管抽放、排抽瓦斯等措施,预防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
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
编制11081采面、11031采面本煤层预抽瓦斯设计,敷设抽放管路,实施采面本煤层瓦斯抽放。在施工期间,加强瓦斯监测与管理。
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追查分析制度,查明原则,制订防范措施,并按制度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