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严格执行《梁北矿提升、运输管理制度》,采区上、下山巷道提升运输中,必须配齐安全设施,确保灵活、可靠,坚持“三固定”、“四保险”、“一坡三挡”’防护装置。坚持做到声光信号齐全,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2、绞车司机、电机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和小绞车司机要持证上岗,集中精力听准信号,操作准确无误。主、副井提升绞车,必须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小绞车运输严禁放飞车,斜巷提升运输严禁“扒、蹬、跳”。
3、所有提升、运输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4、井下机车运输,必须遵守《规程》第351条的规定。机车通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交岔点、噪音较大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听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机车车闸、灯、警铃、连接器及撒沙装置,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严格执行副井的乘罐制度,严禁超员、抢罐、挤罐。杜绝人货混罐提升现象的发生。升降大型设备等重物时,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6、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三全”、“三坚持”,杜绝失爆。
7、严格执行矿井停电制度,检修时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电工检修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检修电气设备。
8、加强提升运输管理,坚持定期检查,检修提升容器的各种联接装置、制动和保险装置,确保齐全完好。
七、预防其它事故
1、放炮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严禁二次启动放炮器。雷管使用前,进行导通试验,并测阻分组,毫秒爆破严禁跳段联炮、放炮。
2、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应熟悉处理瞎炮的原则并严格执行。
3、凡下井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4、井下严禁睡觉和拆、敲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5、严禁损坏通风、防尘设施、仪器、仪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