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存在煤层自燃倾向的矿井,其火灾防范主要针对外因火灾。防范措施主要有:
1、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用火制度:
1)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
2)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 井下不得随意使用火、电焊,必须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 采用滚筒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必须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液力耦合器不准使用可燃性介质;
5) 对于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并定期有专人运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6)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7) 按规定严格在各地点设置灭火器材;
8) 在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2、加强爆破管理,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要符合规定,采用水泡泥爆破。
3、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和维护,避免出现电火花引燃可燃物而产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