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用电、气焊地点简况
+740m采煤工作面由于区段收尾、工作面搬迁,液压支架必须在井下进行维修等工作需要动用电、氧焊。动用电氧焊地点位于矿井+740m水平矿井回风石门东侧约20米处,该处支护形式为棚架支护;通风良好、无有毒有害气体,无大量可燃物(部分浮煤除外)。为了确保设备维修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有关区队遵照执行:
二、组织领导措施
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如期完成+740采面设备维修工作,特成立专门安全技术现场领导小组。
组长:由安全副矿长张生军同志担任,职责是全面负责设备维修、动用电、氧焊期间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成员一、技术科岳军、樊范二位技术员,职责是编制具体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督导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成员二、安通科长马银社,职责是具体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通风工作;
成员三、机电科长贺家宝,职责是具体负责现场机电设备及操作安全技术监管工作;
三、组织操作措施
一、由安通队抽调二名通风、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工作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情况;
二、机电科抽调二名电钳工,现场操作需要动用的电、氧焊设备;
四、安全设施配备
工作地点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两台,配备能够接受电焊焊渣的铁板一块;消防洒水管路系统在工作地点附近有分支管路,接通洒水软管。
五、电焊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前必须严格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
1、严格检查、控制工作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瓦斯、二氧化碳百分比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严格检查、控制工作地点及其附近风量、风速是否满足风量大于300m3/min;风速大于1.0m/m;
3、两台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工作地点浮煤等易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易燃物是否采取防止引发事故的可靠安全措施;
5、安全检查人员是否亲临现场并现场监管安全工作;
6、电焊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7、检查工作地点电气设备是否失爆?是否有漏电现象;
8、工作期间如果发生意外,现场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措施;否则,不许进行电焊操作。
(二)电焊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1、严格执行《六运煤矿电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按照(一)项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准备、检查工作。
3、电焊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地点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帮、进行冲洗,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4、电焊期间禁止进行其他与安全技术无关的工作。
5、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
6、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7、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
8、电焊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除电焊焊渣、火星;对工作地点再次进行洒水降温工作。
9、工作结束后,安全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安全状况,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交付使用。
10、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备查。
备注:本《措施》所述条款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悖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阜康市六运煤矿技术科、安全科
201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