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名称:井下中央变电所改造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负责人:
三、主要参加施工人员: 等
四、工作标准及要求:
1、凡参与井下中央变电所改造的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高、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并取得《井下机电维修工》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参加施工人员应熟知改造地点的供电系统及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及运行情况。
4、参加施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验电笔、标准接地线、常用工具、材料、仪表零部件和停电警示牌。
五、施工方法与步骤:
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高、低压电器设备操作规程。
2、施工前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开始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监测。
3、施工前必须将电源停电于井下变电所总开关处,并坚持停电、验电、放电、闭锁原则,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4、接地线应选用标准的三相短路接地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不得小于25mm2),耐压等级与检修开关电压等级相适应。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工作的低压真空开关停电后,必须用供电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可靠的验电器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6、低压真空开关施工前对其进行充分放电并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进行放电、接地操作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地线时顺序相反),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裸露端和未接地的设备导线。
7、施工完毕后,必须先拆除所装设的三相短路接地线,摘取停电牌,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程序送电。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矿调度,队值班人员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
2、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与通风区联系设瓦斯检查员,当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施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查。
4、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将变电所总开关电源停电闭锁、挂牌,听从调度指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5、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通知上级变电所停电,停电时必须严格坚持停电闭锁制度,停电后必须在所停开关上挂上停电牌,并安排专人看护所停的开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停送电。
6、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瓦斯超过0.5%时严禁施工。
7、施工时,必须有队工长以上领导现场跟班,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严禁施工。
8、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用同等电压的绝缘电笔验电、放电,只有确认无电时方可进行操作。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10、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电器设备接地极,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漏电保护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七、设备事故预想及防范处理措施:
1.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抢救人员严禁直接用手去拉触电人员,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抢救。
2.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抢险人员严禁用水直接灭火,必须用沙子、灭火器等灭火材料进行灭火,并及时与矿调度、队值班人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