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井底煤仓下口被大块矸石等异物堵住,导致煤仓无法正常使用,经矿有关人员研究决定,在煤仓下口进行放小炮处理。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式
由施工人员使用锚索或者长竹竿绑住煤矿许可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可炸药,由煤仓下口进入煤仓内,炸药要避开仓壁,防止放炮对仓壁造成破坏,锚索下头牢固固定在地面上,然后实施爆破疏通。
二、降尘方法
(1)放炮时要及时洒水喷雾。
(2)装矸时要洒水降尘。
三、爆破材料
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
四、安全要求
1、施工前通风科必须保证煤仓安全通风。放炮前必须先测定煤仓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小于1%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若有瓦斯积聚现象,先采用压风进行排放,待瓦斯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范围之内时,再进行放炮。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区队领导带班。瓦斯员,安检员必须在现场指导安全工作。装药前带班领导必须向调度请示,当得到许可后方可装药放炮。每次爆破不得多于一管炸药。
3、装药时要安排好监护人员,随时观察仓内情况,防止煤仓内悬煤突然垮落伤人
4、爆破前要将巷道内所有机电设备断电,并用金属网或废旧皮带和可塑性材料保护好机电设备,不得放炮崩坏,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
5、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巷不少于120m,弯巷不少于100m。
6、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和放炮撤人警戒制度。
7、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四、爆破警戒
1、放炮前,班长派2人到煤仓上口设置警戒,警戒设置好后,一人留下警戒,一人返回向班长报告;同时煤仓下口处巷道两侧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警戒。
2、放炮后,检查风筒及通风设施,保证风流能正常进行工作面,使炮烟完全吹净,瓦斯浓度低于1.0%方可作业。
3、放炮后,首先用长柄工具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活矸,如距离过长无法使用工具处理时,可对工作面实行自然垮落不少于8小时,待工作面岩体稳定后再行施工。
4、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五、机电管理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打开维修电气设备。机电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机电设备检修。
2、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检查巷道中风流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次超过1%时,方可停电检修。
3、所有开关手把在断电后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人员有权摘牌送电。
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巷道内处理机电设备故障。
5、电气设备要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
6、检修及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并挂好停电牌。
7、电气设备安装要按供电系统施工,五小电气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信号齐全。
8、其它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员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