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防尘供水系统。
2、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巷、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机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
3、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5、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口处必须安设转载点喷雾。
6、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必须每隔20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顶头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7、掘进巷道内必须必须每隔200m安装一道风流净化水幕,顶头水幕距迎头不大于50m,并应定期清扫或冲洗煤尘,清除堆积的浮煤。
8、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时,爆破前后附近5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9、掘进面工作面风速在0.25m/s--4m/s之间。
10、井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
11、所有水幕灵敏可靠雾化好,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
12、有综合防尘制度,并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有防尘工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有年度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有粉尘测定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定期冲洗巷道制度,并严格执行。
13、有已揭露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有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管理牌板;有防尘、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巷道冲洗记录、岩粉撒布记录;测尘报表。所有图纸、牌板、记录和报表与实际相符,且图纸和报表上报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