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永久井架及井口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口房内必须长期备有至少两个灭火器,由值班调度负责管理。
2、生产矿井木材场应设在进风井主导风向下风侧或远离进风井口。
3、生产井口在地面应设消防水池,其储水量不得少于200米3。
4、井下可利用上部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水池内必须至少备有200米3的水量。
5、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暧。
6、暧风炉的压入式风道必须采取不燃性材料砌筑。
7、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如确需使用时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8、井上应在非井口房内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应有轨道直达井口。
9、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0、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2、井下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大巷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3、井下巷道中的浮煤必须每天定时清理。
防止主井向井下串烟火安全技术措施
1、 在主井的适当位置必须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数据探头,保证数据灵敏可靠。按规定要求超限报警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 当主井向井下串烟火或一氧化碳超限时,首先切断井下电源,停止主扇运转。主井设置防火门的井筒应立即关闭防火门,通知井下工作人员配戴自救器,做好迅速撤离的安全准备。
3、 地面要立即组织灭火人员熄灭地面火源。
4、 没有防火门的井筒或防火门不起作用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要求现场领导下命令:井下切断电源,主扇反风操作,并通知井下人员。
5、 井下风流改变时,各班组应组织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迎着风流方向撒离灾区。
6、 人员升井后要及时清点人数,保证全体人员安全撤离灾区。
预防煤炭自燃发火技术措施
1、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准区。
2、正确选择煤层的开采顺序。
3、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尽量减小遗失在采空区的煤炭。
4、不得任意采掘规定的必须保留的煤柱。
5、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
6、掌握自燃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燃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7、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下的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燃发火的发生。
8、加强“三道”维修,加强对废旧巷道的处理,及时充填煤巷碹,及时处理高温点等。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作业单位应当加强粉尘检测和防治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减小职业病对职工身体造成的危害。
3、健全防尘制度,配备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帐要齐全。记录数据要准确。
4、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井下各工作面、掘进头、转载点等产尘地点进行实地取样,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
5、各运煤转载点必须要安设完善的喷雾撒水装置。要求设备运转时必须能够有效喷雾。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钻眼,爆破时要求使用水炮泥。
6、加强井下职工个人呼吸性防尘保护器具的发放与管理。要求凡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并使用。
7、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年必须按规定参加矿井组织的身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