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运煤车辆在厂区的运煤秩序,保证运煤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的工作场所,从而保障我矿的安全生产,特此作规定如下:
一、严禁运煤车携带家属和非驾驶人员进入矿区
二、进入采坑的运煤车辆必须执证运输,一旦发现无证人员驾驶车辆,立即扣押车辆,并移交交通部门严肃处理。
三、进入采坑的运煤车辆的转向、灯光、喇叭、倒车鸣号装置、制动刹车系统必须完好,否则不得进入厂区,如果以上 设施不完善而进入厂区,立即没收提煤单,停止运煤。
四、所有进入我矿区的煤车司机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五、车辆进入采坑,必须减速慢行:
(1) 采坑道路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
(2) 煤场行驶速度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3) 车辆进入汽车衡道路时的不得大于10公里/小时;
六、运煤车辆进入采坑的行驶路线必须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安全行驶。
七、严禁放炮期间进入警戒区,严禁闯警戒。拿到提煤单进入采坑后,及时下坑装煤,并听从现场管理员指挥。
八、所有煤车行驶在主干道、上下坡时,一律靠左边行驶,严禁在上述路段超车,违者罚款500-1000元。
九、煤车司机应在规定的速度下行驶,严禁超速行驶,突然启动,刹车、转弯,防止撞车、伤人等事故发生。
十、禁止煤车停放在斜坡上,防止车辆滑行造成人员伤亡。
十一、运输车辆不得随意在采坑停车。
十二、在装煤现场必须听从现场管理员的指挥,整齐停放车辆,司乘人员严禁下车走动,何时装煤统一由现场管理员调度。装煤时,听到装载机或挖掘机发出信号后,方可进入装煤地点。特殊情况需下车,必须经现场管理员同意,并且不得靠近装煤车辆和装载设备运转半径,必须保持10米安全距离,如不听指挥不予装煤。
十三、夜间在我矿区内行车时,应注意及时变光会车。如违反每车每次罚款200元。
十四、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煤车司机均不得威胁、漫骂、殴打煤矿的工作人员,违者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取运煤资格,并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运煤车辆进入厂区后,损坏任何设施必须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十六、 凡不遵守上述规定者,将不予装车,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运煤资格。
内蒙古恒东集团恒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