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井因临时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确保矿井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望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一、停电停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一旦发生全全矿井停电停风,机电人员要立即申请供电部门,询问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二) 值班室接到全矿井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指挥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三) 矿井发生停电停风,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到井外地点或地面。
(1) 采煤工作面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采煤跟班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
(2) 掘进工作面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掘进跟班班长负责将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叉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
(3)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4)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当班跟班矿长根据现场情况,有序合理对职工撤离至地面。
二、全矿井停风超过10分钟或停风时间过长,造成井下瓦斯积聚时,应及时安排打开东西翼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主要通风机停风期间,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停泵,停止抽放瓦斯,以防风井口瓦斯积聚和超限。
四、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 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各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送电。
(二) 各区域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三) 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检员测定瓦斯大小及安全监测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由现场跟班管理人员和当班带班矿长启动通风机进行合闸,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四) 瓦检员检查独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顺序由外向里进行。
(五) 只有井下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地面变电所电工方可向井下恢复动力电源。
(六) 机电部门要专门编制地面配电室向井下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七) 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电源。
(八) 风机运转正常后,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九)掘进工作面如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措施另行编制、审批。
五、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当全矿井突然停电后,矿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和机电矿长等相关领导到调度室进行停风停电指挥。
(二) 矿井停电期间所有部门、班组人员必须听从值班调度室人员的统一指挥。机电矿长负责停送电的一切指挥。
(三) 矿井突然停电后,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让其自然通风。
(四) 值班调度室人员立即通知电工检查,确认造成停电的原因,如因供电所故障停电则立即启动矿另一路电源向主扇设备供电。并随时检查或与供电所保持联系确认来电时间。
(五) 值班电工在启用另一趟电源向主扇供电时必须切断井下所有动力设备电源。
(六) 如井下有人工作,调度室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井下人员撤出到相应地点待命。听从调度指挥。
(七) 网电恢复供电后,机电矿长负责指挥矿井由自备电源网供电的所有工作。
(八) 矿井来电后地面变电所人员应观察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相电是否基本平衡,并首先迅速恢复主扇、和井下局扇供电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主扇司机关闭防爆门,启动主要通风机。
(九) 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后,向井下送电前,瓦检员必须对井下各个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并向调度室报告确保瓦斯正常可以送电,由机电矿长在调度室确定下达送电命令。
(十) 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员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十一) 各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十二) 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带绝缘手套。
(十三) 矿井突然停电后,严禁任何人安排和同意在临时停电设备和线路上工作。
第六条 本措施必须由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签字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