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认真落实好探放水措施,真正杜绝水患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
组 长:吕文勇(安全矿长)
副组长: 康圣云(生产矿长)覃子赵(机电矿长)
成 员:晏志新、李德华、张益贤、王思法、欧占革、赵子森
二、探放水原则:
采掘过程中,若经过采空区,必须先探明空区内是否有水,如果有水,必须先放后施工。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A、接近可能积水的老空、老巷时。
B、接近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C、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D、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为确保探放水安全,必须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
1、严格按探放水设计施工。
2、工作面回采到探水线时,必须停止工作面采煤,按照作业规程搞好工作面的支护,清理“三道”(即溜煤道、人行道、材料道),保证通道畅通。工作面掘到探水线时,停止掘进,迎头往外20m范围清理干净,并加强该段巷道支护。
3、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主柱和拦板。
4、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确保水能顺利排到水仓。如探水位置较低,必须安潜水泵排水。
5、全面检修排水设备,工作泵备用泵完好,保持正常工作,并确保主要运输大巷集中排水沟畅通无堵塞。
6、打钻前必须将探水钻稳固好,不能有松动现象,在探水过程中,若钻机松动要随时进行加固,操作钻机时,人员不能站在钻机的后方,只能站在侧面,并严格按照钻机操作事项进行操作。
7、钻机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8、严禁无风、微风以及瓦斯超限作业。
9、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并现场收集放水过程中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入档。
10、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本工作面的避水灾路线现场人员必须人人熟悉。
11、探水前矿部指定人员检查维护避水灾路线,确保避水灾路线畅通。
12、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立即向矿值班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测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14、探放水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钻孔接近老空,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如果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值班室及时处理。
15、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我矿潜水泵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值班室。
16、探水时,矿部必须有领导在矿部值班,随时坚守岗位,掌握井下探放的动态,并负责收集研究,解决井下探放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工程师是整个探放水的总指挥。
17、探放水时,钻机外10m处安装一台电话。
18、探放水结束,必须认真做好资料总结,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