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专用回风巷不得使用电气设备。为保证我矿3213、1205回风巷内打钻以及1205回风巷内使用动力泵排水安全作业,同时加强我矿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安全管理,杜绝瓦斯、煤尘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在3213、1205专用回风巷内施工钻孔以及1205专用回风巷内使用动力泵排水,必须是在工作面非生产班时间,对于违反管理者,一律给予开除;
2、在3213、1205回风巷内施工钻孔,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调度、安监、通风等相关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而且要如实登记作业性质及人数,且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在3213、1205专用回风巷内施工钻孔时,必须首先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情况,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8%方可进行,并且要向通风调度及生产调度进行汇报;完成工作后,要及时向通风调度及生产调度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人员撤出情况等;
4、因3213、1205专用回风巷内铺设有瓦斯抽放管路,因此在作业时要有保护抽放管路的安全措施,严禁将抽放管路损坏,对损坏抽放管路造成瓦斯泄漏者将严重进行处罚;
5、专用回风巷内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规定严格设置,必须做到灵敏可靠,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实现瓦斯电闭锁,闭锁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只有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6、非通风专业人员进入专用回风巷,要持有由通风区长或通风区值班领导签发的专用巷通行证,经当班瓦检员验证允许并在瓦检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工作。
7、采煤工作面下风侧30m范围内,要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风流进入采区回风巷前要进行有效净化防尘,保证专用回风巷不得有煤尘堆积。专用回风巷的防尘工作必须在检修班进行,不得安排在生产班。
8、3213专用回风巷出口必须设有栅栏,并上锁管理,悬挂记录牌,揭示警标,钥匙由当班瓦检员进行保管。对于私自破坏锁具者或破坏锁具进入者,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上级部门及矿有关部门检查人员进入检查指导工作时,要提前和通风区联系,通风区要委派一名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瓦检人员全程陪同。
9、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内随工作面推进,老顶来压时,压力较大地段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保证开采过程中专用回风巷风流畅通,对冒顶、积水必须立即处理,巷道损坏后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且维护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的4/5。凡因冒顶、积水等原因造成工作面、专用回风巷或上隅角等处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生产,进行处理,直到恢复正常通风,方可生产。
采煤工作面专用回风巷不允许铺设轨道、钢管等导电物体。因工作需要必须铺设的应在进入专用回风前设置绝缘隔离段,实行“四断”,严防杂散电流导入,专用回风巷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静电积累。
11、未及之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 “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